Oct 13 2008
有無搞X錯?
花貓疑遭挖眼虐殺 警拒受理 報警變「人球」 途人拍慘照上網揭發
(明報)10月12日 星期日 05:05【明報專訊】元朗懷疑出現殘酷「貓殺手」,一頭花貓在3天前疑遭人挖眼虐殺後棄屍街頭,有市民驚見慘况後致電999熱線舉報,惟接聽人員稱「無人看到事發經過」,拒絕派員到場調查,事件引起愛護動物人士猛烈批評。
警:將詳細了解通訊員手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證實,999控制中心於本月9日上午6時49分,接獲市民報告發現一具貓屍。警方未有交代是否曾派員到場,惟表示會詳細了解通訊員當日處理事件的手法,若發現有任何違反指引的情况,必定會嚴肅處理。


點會咁殘忍架..
咁樣對生畜的人,心理一定有問題~
行兇者的殘酷與警方的冷漠皆令人難以置信。我現在最想知道的是假如通訊員沒有違反指引,警方又會怎樣開脫。
我睇到時都好很嬲!好傷心!好難過!
我覺得好可憐,不止是被害的貓,而是下毒手的「人」,只有活在沒有愛的人,未嚐過溫暖的人,才能夠狠心如此,只有絕頂自卑,沒自信,沒自我價值的「人」,才會欺負比自己弱小無辜者,我永遠相信,人在做,天在看,總有報應的。
看到這種消息真是咬牙切齒啊!
不知你知道否,好像是有段時間的事兒了,在網上有一段視頻里一個穿超高跟鞋的女人,用她那尖細的根殘忍的踩在小貓的臉上和眼睛里!幾乎是無法想象的殘忍!好像之後又出現了幾段類似的虐貓視頻,注意啊~是視頻!我覺得一般不愛貓的人看的都心顫,更別提愛貓一族了!那段時間網上虐貓事件被炒的很火,據說強大的網友通過人肉搜索把那個噁心的高跟鞋惡婦揪了出來呢。
這種慘無人道的虐行別說是視頻了,連圖片我都不忍看一眼。
謝謝你的詳細描述呢...
不過,說真的,憎恨只會種出更多憎恨。我也很氣殘酷對待動物的人,but let’s keep our cool. 人肉搜尋器是網上欺凌,絕不可取。
另一方面,關於從事或輔助前線警務的人員,我個人覺得應先予以benefit of doubts。若有任何不合理之措舉,應先問:到底警方指引是怎樣的?因為他們身在紀律部,所作所為,很有理由是上級的指示而不是個人的決定。
濫用 999 服務!
999 係當出現即時性人生安全才應該使用
否則應該找當地警察局
根據2006年2月8日(星期三)政府在立法會三題:對付虐待動物所採取的措施對吳靄儀的提問(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602/08/P200602080146.htm),「如果市民發現任何虐待動物行為,可致電警方,或致電1823政府熱線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舉報,此外,市民亦可以透過電郵舉報。當執法部門收到有關的案件舉報後,會儘快處理。」
為何如此殘酷對待小動物? 那些人在想什麼?
「一頭花貓在3天前疑遭人挖眼虐殺後棄屍街頭」
我倒是懷疑,這是否真的被「人」虐殺,是否另一隻動物所為﹖
(正如貓也愛「虐殺」其他動物的,如老鼠麻雀)
當讀報時我也是這樣想;還有想,是遭人挖眼虐殺,還是虐殺後遭人挖眼,或是死後遭人挖眼….等等等。甚至新聞的真實,只是有一頭沒有了眼珠的貓屍被發現。當然,如果真是有人這般變態是很令人痛心的。
以後大家睇哂成個殺人或行刧過程先好報警啊﹗
你搞錯了一點。
問題不是報不報警,有懷疑當然應該報警。但不能斷定「是人虐殺,只是警察不跟進」。
“惟接聽人員稱「無人看到事發經過」,拒絕派員到場調查”>>>接聽人員的意思不是指:「有人看到事發經過,警方才會調查」嗎﹖
不論是否虐殺,警方都不跟進,那就永遠都無法斷定是否虐殺了。
實在不能接受。
What a sh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