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踢,讀罷你的《BLOG>網上日記(2)》,支持你的熱心。我在你那邊本想說幾句,怎知愈寫愈長。我還在想這個問題,也在想你的建議,其實也沒有很踏實的結論。

我和Stannum的想法較為相近,只對一人一信有點保留。我個人好抗拒召集民間力量,攪運動之類。不是運動本身的理念的對錯問題,而是民間力量被召集後便會創造出權力,這東西平民百姓不懂也不願處理,把他交給有政客本性的成員又會違背最初的原意,也會引來不少紛爭和內部矛盾。我自問沒有能力處理好,可能我更愛沒有結論的百家爭鳴,可能我太愛individualism,可能我根本就是不成氣候的廢拉柴。

可不可將一人一信改成自發一信。鼓勵大家有東西想跟製作單位說的話,不論支持或反對,多與製作人直接溝通。現在一個國家都說可以各自表描述啦。一人一信太有威脅性,善意不足對方聽不入耳,無助改善狀況。其實有線和壽仔得個知字已夠。我亦好難相信有線內沒有人知我們的反應(如何真的不知,不如放棄有線作罷)。要現今的傳媒改正做過的很難,讀者/觀眾也不會關心。壽仔有好多中學生fans,如果他能在他的節目,跟他的聽眾說說Blog除了可作日記外還有很多玩法,有很多值得一讀的Blog,已很不錯。壽仔把自己定位為眾人麥Sir,自己都好應該開個Blog啦。(比咱們插嘛!)

我估計有線的節目收視一般,影響力不及長今的一兩個百分點,突破的那份報告也沒有幾個普羅大眾真正聽得入耳。我反而覺得經此一役,我們的討論可能會成了傳媒的新題材。我們接受另一些媒體訪問時,把要講的講出來,可能更收效。往後有關Blog的本地新聞報導如何能做得更全面,更值得我們關注。畢竟,有些人是不上網的,攪網上sticker/banner之類東西只有自己人知道。

家母近花甲之年,參加了電腦班,學上網和中文輸入法,發電郵給在加拿大的親友。我在想,五十歲以上的維園阿伯如能寫BLOG,寫他半生的體驗與回憶,一定很精彩,現在我次次都聽不到他們說甚麼。這樣做既可紀錄歷史(就是「誌」囉!),又可跟後輩溝通,勝過叫家長偷窺子女的日記。Blog來來去去只十數個templates,表面上是人寫我寫缺乏個性的東西,但好處時簡單易用。社區中心/工聯會應攪成年/老年人上網加寫網誌班,用他們的智慧豐富一下香港BLOG界的內涵。

BLOG不只是日記,BLOG到了不同人手上便會有新發展。現在四十歲以上BLOG友的聲音,全香港不知有沒有十把(其實我知道的只有一把)。

PS 大家如對小踢建議的行動有你的想法,建議你在她那邊留言,方便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