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文人於昨夜在他的網誌表示自已的文章被一名署名泰昌仔的「空地」用戶以「改頭換面」方式抄襲。消息傳出後馬上得到巨大回響。該文錄得超過40個回應留言,多個在香港網誌圈有一定知名度的網誌作者(Blogger)馬上在自已的網誌把事件奔走相告,並作出了嚴厲的批評。「香港不是博客組」的成員大踢亦馬上在討論組發表文章,表示那位泰昌仔的網誌內還有大量抄襲文章,並提供了抄襲的出處。此外,亦有Blogger在「空地」寬頻的討論區留言,希望作為服務供應商的「沒有未來」正視用戶的不當行為。
對,我是在寫科幻小說,如有雷同,既屬巧合,亦屬悲劇。
不只是抄襲
寫Blog的人常常會問:「為何我要寫Blog?」答案各有不同,有人會當作網上日記,有人會當作是自已的專欄。撇開一些企業或機構的網誌不說,寫網誌不外乎是想表達和分享自已的一些念頭。
有些時候我們會寫出我們自已的東西,但有時我們也會轉載別人的觀點。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舉個較極端的例:小B是個小六學生,剛學會上網,最近才發現Blog這東西,也開了一個網誌。小B不太愛寫作,不太懂中文打字,英文也是有限公司。故此,平日他在其他網誌讀到的文章,只要他覺得有趣的,小B便會把它們轉貼在自己的《小B剪貼簿》。除了網誌文章,一些他覺得有意思的轉寄電郵、歌詞、網站連結、FLASH等等,他都會放在他的網誌內,他視他的《小B剪貼簿》是他的網絡收藏簿。由於小B沒有在他的網誌中提到內容出處,道理上他的確是侵犯了版權,但大家覺得這是無傷大雅,至少沒有太大反應。最重要是,小B的網誌根本沒有太多人理會,情形就有點像人肉Bloglines或365Key。在網誌界,轉貼引用本來都是很平常,那小B只不過是年紀小未懂引用的規矩而已,動不動對小孩子用到法律不好。
但看官們,泰昌仔可不是小B。泰昌仔不是轉貼,他把文章改頭換面,扮成自己寫的一樣,而且專選具參與性、討論性的的文章來「改造」。目的是甚麼?
抄襲得人氣
因為泰昌仔選抄的都是惹火文章(一般原文都可引來大量回應),新瓶舊酒同樣芬芳,自然也令他的「空地」人氣急升,甚至比「空地」的偶像代言人沉冠喜自己的「空地」的人氣更高,登上人氣榜高位。如果人氣是泰昌仔抄文的目的,泰昌仔成功了。
但東窗事發後,泰昌仔在他「空地」卻高聲呼喊:「一個『空地』的人氣算甚麼?」
對!一個「空地」的人氣不算甚麼,但一個網誌地盤如果連一個具人氣的網誌作者都吸引不到,從來都沒有熱烈的討論,那網誌地盤早晚要結業。對Google而言,收購Blogger.com是一般生意;對「空地」的經營商「沒有未來」來說,「空地」也是一般生意。只是有人流,便可以吹出很多業務模式、盈利大計。「空地」的首席執行官是個資深IT人,他知道在IT界,最好的不一定最多人用和賺錢。回顧歷史,作業系統、瀏覽器、多媒體播放器等地方都可以找到例子。只要多人用,自然有人會為你做修修補補的工作。所以自「空地」成立以來,提升人氣一直是他的首要工作。又因為年青人的網上消費力最高,「空地」一開始便找了沉冠喜做代言人。


不不不! 不是Bloglines或365Key, 而是這個: 錄客中國!
嚇死你未?
不要認真但你很認真猜想人家的思想, 多恐怖
最討厭就是不留任何痕跡的留言。不過也算罷,一人有一人的看法,你不認真我認真,我就找認真的人連在一起了。我們真的很認真的。
小踢:嚇死了。:-)
沒有認真留下名字的不認真君:不要認真,是叫你對很認真猜想人家的思想的公園仔寫的東西不要認真,因為如果公園仔寫的科幻小說是真實小說的話,多恐怖。
很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