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的假期一開始,很多朋友的facebook status都表達了憤慨,掛起了黃絲帶。不知何解,我掛了好幾次,照片都打回原形。
讀著這些status,有些咀咒,有些咆哮,有些悲傷,有些說自己愧為中國人。有一句是已經不寫blog的老網友寫的:「哀莫大於心不死。」這句話我一直揮之不去。
我希望積極點,卻也久久找不到積極的基點,後來勉強的寫了一句:
可能會感到很無力,甚麼都做不到,但有些事還是可以做的,例如記住梁美芬博士所發表的「專業」意見。
梁美芬是甚麼人呢?維基說:「香港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2000年獲頒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立法會議員,九龍城區議員,西九新動力召集人,專業會議成員,前民建聯成員。梁美芬的丈夫乃來自內地的法律教授王貴國,現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而且,她是一位基督徒。據說,粱女士參加地區直選時,有基督教團體,呼籲教友支持她。是的,梁議員是香港市民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來的。當然,我們的直接選舉,有非常奧妙的比例代表機制,所以30位議員當中,能包括了幾位相當有特色的新進議員,跟立法會投票時的分組點票機制同樣奧妙。
梁議員說了甚麼呢?我參考的是應該能比較理解梁議員的星島日報(我可沒有參考生果日報啊):
熟悉內地法律的法律學者、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當局對劉曉波的判刑過重,在內地同類案件,通常只判三至五年。她指,外國領事聲援劉曉波,有可能引致當局加重對劉的刑罰,「因為佢(中央)可能更加覺得,其實劉曉波不是劉曉波,而是好多外國勢力在背後,可能造成一些反作用,也不出奇。」
朋友在facebook打趣回應:「我向來也認為,梁美芬不是梁美芬。」自己已經不是自己了,這句話有意思。
我反而有興趣知道的,是梁大律師說「在內地同類案件,通常只判三至五年。」有哪些案例佐證,因為我今天讀信報毛孟靜(粱大律師在選舉上的手下敗將)引述一張近年以言內罪的良心犯名單,當中的判刑大都多於三至五年。
一、師濤,二○○五年因通過雅虎發了一封政府文件給海外網站,給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刑十年。
二、任自元,因撰寫文章及討論成立「大陸民主陣線」,○六年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年。
三、高智晟,○六年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二年。
四、楊天水、因網上發表文章,二○○六年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二年。
五、力虹,○七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六年。他給診斷有肌肉萎縮症,要求保外就醫但不受理。
六、郭飛雄,網上異見者,○七年就「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於秘密關押期間遭電棍擊打等酷刑逼供。
七、陳光誠,為殘疾人士維護權益,○七年給以「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三個月。
八、呂耿松,因網上發表文章得罪了浙江地方官員而遭打擊報復,○八年「煽動顛覆」罪成,判刑四年。
九、胡佳,因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和接受採訪,○八年給以「煽動顛覆」罪,判刑三年半。
十、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庭,將於聖誕日宣判,二十八日將在獄中度過五十四歲生日……
我倒不相信,一個13億人口大國的政權,要怎樣炮製一個人,會被外國人的言論所左右。「炮製」一詞我倒是最近才重溫,感覺很廣東話,例如我很討厭的家長會跟小孩說:「陣間先炮製你!」
再揭兩頁報紙,讀到練乙錚的〈國家不解釋〉,甚有同感,尤其是未段談到我們香港人自己的表現:
劉案判決後,本地當權派絕口不談有罪判決的對錯,倒是城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梁美芬博士有新穎見解:量刑太重是外國政府說三道四的結果。這用是什麼法律理由呢?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民在本國受審,外國人「說三道四」,被告便罪加一等,法律學者應該認為是這個國家的司法或法制有問題罷,怎會把這個法律過錯委諸別人呢?外交部指摘外國說三道四還可以,但那絕不應該影響本國司法!看來,城大乃至本港其他法律學院師生就梁博士這個理解深入討論一下,會很有意義。
國家都不解釋,你跑出來亂嗡當護法作甚。
今天是劉曉波生日,祝他安康,「生日快樂」四個字實在有點難以啟齒。


劉曉波一案,簡直就是一個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合作無間的代表作.認同三權合作的香港人, 可以慢慢考慮這個樣辦.
人不是人,鬼不似鬼。皆因眼前鬼卒皆為「妖」。
一見到梁美芬,就一定會諗起最後那個字。
一見到梁美芬,就一定會諗起 Harry 哥哥。
那你現在明白為甚麼梁美芬當年要捉老鼠啦,把反動勢力斬草除根,自己就可以當鼠大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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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唔覺得梁美芬所說的錯得哂,因為阿爺實在太愛面子。這當然反映了整件事情的荒謬、不義、可恥、可悲。
其實梁美芬的說話我都有睇過,覺得佢只係推斷中共重判劉曉波嘅原因,以佢一個隱形得非常明顯的左派講出劉判十一年係外國說三道四的結果,只不過更加証明中共係幾小家。
同日《信報》副刊提及對聯:【應笑不笑係笨七,該講不講是憨居】。睇嚟講咗唔該講嘰就兩者都喺。
婉雯﹕其實我唔覺得梁美芬所說的錯得哂,因為阿爺實在太愛面子。
其實冇人話佢講錯,佢講既只係呢度任何一個都識講既廢話。
問題係,佢唔係普通人,佢係「大律師兼法學院教授」。人家問你法律意見,你走去講政府沒面子會判重一點﹖
她由出道到現在,就是有很多篇公開發言,一點也不像是讀法律的人會說出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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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想過,以劉曉波現在的情況,說生日快樂實在太不合適,被判冤獄,何來快樂?但是生日是要快樂才對,無論面對甚麼情況,打仗又好,挨餓又好,生日就是要快樂,所以我最後說了生日快樂!
nikita﹕曉波先生求仁得仁,豈不快哉。
方SIR、五師兄,妖跟似Harry 哥哥實情好夾,無衝突耶。
Derek,鼠王芬一名應可跟足她一世。
婉雯,也不是不可能。假如是真的話,那就是an inconvenient truth,梁博士可能有洩露國家機密之嫌。不過學方SIR話,她的言論似政治打手多過法律學者,如果我係城大法律系畢業,會多得佢唔少。今日讀到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凌兵的文章,比較一下,似樣得多。
nikita,也對,跟他說聲生日快樂也好的。有那麼多人在外面支持他,為他送上祝福,他應該會快樂一點的。日前讀到他與妻子在宣判前的見面,劉霞說他們是相視面笑,他們是快樂的。
建議公園仔看看以下這個片段, 你會明白廿年來香港選議員的硬道理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uxyPiTNNqU
方sir同公園仔講得啱,可能我唔記得咗,又或者從來無當過佢係法律學者,哈哈。
梁美芬,如果以大律師兼法學院教授身份發言,
完全唔夠專業, 除非她學的法律同香港理解的法律不一樣,
如果以從政者身份發言,証明她政治E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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惭愧的是我知道前几天才知道还有这事,在海外旅行中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那些爱国情怀和对祖国的感情又变得五味杂陈了.回来以后,朋友跟我说我离开的日子里中国互联网翻天覆地,google竟然考虑退出中国了,而我竟然没有愤慨的感觉,只觉得“让他们去闹吧,我过我的日子”。在外面的人看来,我这样很可悲吧——我又回到了以前那样麻木的状态里。
SnowSlide,你在業界,應該更有感受吧。人活著,麻木可能也是一種無可奈可的策略吧。去了哪裡玩?祝你有個美好的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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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