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30 2006
在火車上遇上潘老師(二)
老師問起我的工作,又說經濟系有另一位老師正在搞新課目,想找在職的舊生回校在作嘉賓講者,分享實際經驗,說遲陣子再找我商量。我唯唯諾諾,心想我做的工作,有甚麼好談?
我跟老師說,最近跑到了大學當兼職導師賺外快,說的時候好像有點罪疚感,只好向老師來個「坦白從寬」。
我當導師的那一課叫《Economics and Social Problem》,老師說聽起來很有趣。我當然明白老師的意思了。現在為科目起名字是門藝術,最好是把學科和所謂的實際應用結合,聽起來理論與實踐並重。理工大學就有個學系叫應用社會科學系,令人以為,其他的社會科學系都是「未能應用」。
這幾年學系也迫著要搞這類為課程「增值」的改革,作學術評審的官大人嫌我們學系的實用性不高,老師經常被要求少教經濟理論和數學基礎,多將內容與市場或其他商學院科目結合,老師不以為然,他說未學行,不能走。他們後來甚至想遊說學系將課程改成商學士學位(Bachelor of Commerce),老師認為這是降格。他最想搞的是BSc(我當年騙回來的就是個MSc),但教太多數學有阻力,退一步的是BSocSc,但官大人不依,老師寧願開BA也不接受BComm。他說經濟學怎會是商科呢,文科勉強可以。以前Adam Smith在英國教Political Economy,不做所謂的實證研究,就藉觀察歸納出理論,也算人文科目吧。老師就是比較頑固,但做學問的人就應該頑固。
我告訴老師,我跟我的學生說,我只懂基本的經濟學原理,社會問題我不懂,我懷疑經濟學家也解決不了多少社會問題。
所以像我這樣比較好逸惡勞比較懂得妥協的人就沒有資格留在學術界。無奈的是,現在大學裡最多的卻是懂得討價還價爭資源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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