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存是個好人,他來過我家一次來看望我的貓,我跟他沒有談上幾句,我是讀他的文章知道他是個好人的。
兩個多月前我讀到他抄《許三觀賣血記》,不讀書的我就跑了去時代廣場對面那家超貴的樓上書店「人民公社」買了《許三觀賣血記》,買了回來卻把書擱了在老家,到今天才花了三個多小時把它一口氣讀完。
說得對呀,當活得不耐煩時應該埋頭讀書。
讀著許三觀的故事,我們所受的苦就真的變成沒有甚麼大不了,也不是觀看別人的痛苦所帶來的安慰感,而是終於能尋回失落了的人性。《許三觀賣血記》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後半部主人公不斷賣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與人之間的互相折騰。也可以說,這種夫妻親子之間的無謂折磨多少是來自貧窮與愚昧,但故事又告訴我們,許三觀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離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來,把家庭批鬥會變成了團結大會,自此許家五口的愛固若金湯。
許三觀發現許一樂不是自已的親生骨肉,由疼愛變極恨,由極恨變最愛,當中有一個醒悟的過程。很難得才再把許一樂當成親生子的許三觀,願意讓許一樂在何小勇病危時再認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許一樂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為愛,也是小說最觸動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無恨,才是終極幸福。
王安憶評《許三觀賣血記》
余華的小說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卻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違反那麼一點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麼一點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許三觀,倒不是說他賣血怎麼樣,賣血養兒育女是常情,可他賣血餵養的,是一個別人的兒子,還不是普通的別人的兒子,而是他老婆和別人的兒子,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這樣一個俗世中人,綱常倫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卻最終背離了這個常理。他又不是為利己,而是問善。這才算是英雄,否則也不算。許三觀的英雄事跡且是一些碎事,吃麵啦,喊魂什麼的,上不了神聖殿堂,這就是當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劇人物,而是喜劇式的。這就是我喜歡《許三觀賣血記》的理由。


好感動. . .好欣賞佢既行為, 而家依個世界好難搵到好似佢咁既人
有點似《活著》。
嘩, 很久沒被人稱呼為好人 (據說好與壞之間有很多灰色地帶, 據說文字會騙人….), 不過都有理冇理自喜了一番~
好壞真的難分,文字確會騙人。不過不要想得太多,用幼稚園學生的心智去講去聽就好了。:-)
喜欢他的文字,不做作。
書中人物對話寫得很好!
不是喜欢他的文字,也不是喜欢他的故事,只是喜欢他的那份真实与那份感动.
读余华的书,是我的一个老师推荐给我的,因为那时我觉得生活没意义,但许三观的一生呢?这是个我们现代人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Pingback: The Dukedom of Aberdeen 香港仔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