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07 2006

我(終於)被訪問了

Published by Duke aka 公園仔 at 12:57 pm under 網路漫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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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701多得孔少林的題名,也多得宋以朗的延伸討論,否則以中文寫blog的我也不會被洋記者找上門。早前我與另外幾位博客(包括宋以朗莫乃光Io Lee)接受了英文免費雜誌bc Magazine(星巴克及各食肆有取)的採訪,訪問談到香港的博客生態,也談及了最近的ntscmp疑被封殺事件,文章刊於十月五日最新一期(有網上版)。

我向來接受訪問的,原因自然是我比較虛榮,但我還有個更堂皇的理由(藉口):我們不可以一方面說主流媒體誤解香港的博客生態(見經典的聯署事件),一方面又龜縮不見人。你不見人,人家如何去了解你呢?被誤解被歪曲你也無話可說。所以當時大家寫聯署信,分工合作,我說我可以利用自己略懂的知識,幫助答覆有關傳媒的查詢,甚至接受訪問。我自覺沒有足夠的代表性,所以也曾鼓勵和支持發起人之一的Sidekick接受訪問。Sidekick當時跟很多博客一樣,並不特別喜歡個人宣傳,喜歡低調,但我覺得以Sidekick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她(以至其他具代表性的博客)坦然地面對傳媒會有助改善公眾/傳媒對博客的印象。後來Sidekick已不只一次接受壹周刊和其他媒體的訪問,我作為博客一份子我很感謝她。畢竟,這不是一件人人都享受的事情。到了今天,博客接受傳媒訪問已不是甚麼一回事了。

2006100702聯署事件之後,我接受過東方日報採訪,訪問沒有刊出(經過詳見舊文《Blog在香港不成氣候?》)。及後我又接受過浸會大學及樹仁學院新聞系的學生訪問,談的都是寫blog體驗,前者是文字採訪,後者拍錄像訪問,可惜之後都沒有收到他們的製成品,不知結果如何。上兩個月壹周刊要訪問我,說實話我頗有介心,密斯甚至有點擔心。但基於前述之原因,我也硬著頭皮鼓起勇氣接受了,我不喜歡在咖啡店之類陌生地方接受訪問,我讓他們登堂入室,談了半個下午,拍了我的貓,拍了我手捧著Laptop擺pose,拍了我用Palm在車上寫稿,甚至把我從大埔載回香港仔,就是為了拍幾張香港仔中心廣場及漁港的外境照。

我配合,我明白蘋果化下傳媒的生態和運作。我時而在旁觀察著這種生態,那次我以被訪者身份去感受,是蠻寶貴的一次經驗。

2006100703訪問最後也是沒有刊出,花了精神時間最後不見結果,自然是有點納悶,但密斯和一位也是做周刊的記者朋友異口同聲的跟我說:「壹仔待你不薄,他們放過你,這是最好的結果。」那麼我其實也應該多謝那次東方日報的記者,因為她也放過了我。日前看到最新一期壹周刊(2006/10/05第865期),封面頭條是《飢渴師奶上Yahoo!偷食》,我抽了一口涼氣,慶幸自己還算是個沒有新聞價值的平常人。

上星期(九月二十七日)有位蘋果日報的記者四出找博客訪問我們對「快閃強姦黨」和「炸迪迪尼」網民被拘捕的意見,問博客們事件會否影響的言論自由。我被找上了,記得Alex也被找上了。記者設了時限兩天內要回覆,又要我保密,不可向人透露被訪。又要我答問題時「請力求精簡,每題二十字、最好十字以內!」他說:「我會造表出街,盡量不予刪減(盡量啦><!)」你可以想像,我回答問題時是頗感壓力的。我明白傳媒之間有競爭。快閃強姦案已審結,我卻沒有見博客意見的報導,現在才說出來希望不會影響到那位記者吧。

當日有兩條問題頗有趣的:「經此兩役後,日後寫blog會否較過往謹慎?有否考慮過索性封筆?」我答曰:「blog是面向公眾的環境,因此態度都比較認真,自己影響不大。網絡寫作很自由,想不寫便不寫,封筆說法太跨張了。」兩題限四十字,原來我已過了字限。我應該答:「沒有影響,不會封筆。」
那位記者最後還說,如有任何其他不平事或題材想跟進採訪,可跟他聯絡。我問他可否替我跟進蘋果星期日名采版抄襲一事(bc Magazine的報導也有提及),他的回覆也很老實,說別組的事恐怕也無力跟進。我明白,我了解。我在bc Magazine的quote是:「We are getting more and more awareness but… we have a long way to go.」

還有,上兩個星期接受了《開台》新節目《Blogger Cafe》訪問。我們是不打不相識了,去年該節目的前身《男人部落》在節目中推介了本站,惹得我火了,令我做了生平首個Podcast。那天合共有四個主持來了我家(我都說我不喜歡在咖啡店做訪問),談了其實不只一小時,談得挺愉快的,幾個年青人都是很可愛的人。

感謝花過時間訪問我的人,也應謝花過時間讀/聽我訪問的人。

下載《Blogger Cafe》訪問

◎(十月十五日)本文刊出後Alex等朋友均有回響,詳見《東南西北》的報導(當中還有介紹宋以朗的接受港台訪問。現在才知道,曾合作過做TeenPower網上節目《人文廣場》的May,中文名是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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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Comments »

Comment by 倉海君
2006-10-08 01:26:11

前晚華利說自己的blog做了別人功課的reference,你戲稱他為「成名學者」。剛才看到Patrick的文章,發覺真是報應不爽,他說:

今天1640下班,乘地鐵往荃灣三聯書店看書。買了一本香港教育圖書公司出版的《港式中文與標準中文的比較》(ISBN: 9882001750,2006年,HK$98),該書有不少例句,並標有原文出處。在第160頁看到其中一句「為全香港飲杯!」乍看稀鬆平常,誰知看到所標註的出處blog.age.com.hk似曾相識,原來是公園仔的blog。找到了原文,真有意思。公園仔你可知道你的句子給徵引了?(http://standbyp.blogspot.com/2006/10/blog-post_06.html)

你不但終於被訪問,還終於被徵引了,成名學者!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09 16:41:18

妖,一定是把我的東西拿來做港式中文示範。應該說成「喝一杯」或者是「乾杯」吧。好呀,反面教材也是貢獻。

Comment by Y
2006-10-09 17:07:47

啊,難怪有教育界人士反對學生寫BLOG,真是的。

為了挽回香港bloggers的面子,你該開始埋首寫你的《blog出好人生》了。

(Comments wont nest below this level)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09 17:37:44

嘩,細聲D,呢D發達野,分分鐘比人抄橋,我還想寫《誰撕破我的薄落?》、《薄落是平的》和《在先拿遇到的五條毛》,照計可以輕易登上到暢銷書龍虎榜。

Comment by y
2006-10-10 03:57:04

我覺得在《誰撕破我的薄落?》裡,應當寫一章《如何扑出經國大業》。

 
 
 
 
 
Comment by Simon
2006-10-08 01:29:34

今期 BC Magazine 我也取了回家, 原以為很有趣, 結果文章很悶.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09 16:43:19

Simon,也許是被訪者太悶吧,這也可能是以往訪問沒有刊出的原因:編輯怕悶死讀者。

 
 
Comment by 粉雷雷
2006-10-08 03:44:12

全香港報章都爭住訪問你,我真係仲高興過你。作為傳媒人,我鼓勵你接受採訪,因為個個都唔肯的話,搞搞下我地真係無生意做,為0左我飯碗,你繼續冒險吧!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09 16:45:18

雷,點會,我不做,還有其他人的。香港奇人成街都係,好睇過我好多喇。

 
 
Comment by pcheung
2006-10-09 10:41:05

八卦一問,密斯大埔是否長駐立法會,事緣早兩日看now新聞,提及劉慧卿連任財務會主席,小弟見到一貌似密斯大埔的美女在劉慧卿的咪兜後掩揚耶!?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09 16:47:05

問過密斯,她雖然會在立法會行走,但你說那個場合,她不在,還有她說她不是美女。

 
 
Comment by Y
2006-10-09 17:05:02

頂,這篇也很嘔,難怪有人說你經國大業。
另,我懷疑我認識那個生果記者啊,他是不是姓林?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09 17:29:47

夠嘔吧,我近來是在洗大平地,趕客。

中秋夜樓上的倉海君還跟我說,應該把本站的副題由「My Own Private Aberdeen」改為「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還教曉我當中典故,我正認真考慮其建議。

是否姓林,私下跟你再說吧。

Comment by eric
2006-10-09 21:15:01

所以我說要保密呢 =,=
你睇…我幾快被點相 …

(Comments wont nest below this level)
Comment by y
2006-10-10 03:12:15

阿eric哥,我是你那位沒有紀律的舊同事啊。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12 10:47:41

ERIC,沒問題喇,又沒有做過甚麼不見得人的事。

看來,我幫了你們兩個相認呢。世界真小。

 
 
 
 
Comment by pcheung
2006-10-10 09:20:39

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出自曹正典論論文,其實即是老毛所謂文學須為政治服務,乃不合人文精神的歪論,故小弟反建議用“魚肥果熟嬤撚飯,你老母兮親下廚”,文辭既鏗鏘有勁,亦符合溫飽先行的國情也!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12 10:52:29

彼德兄,你的反建議出自星爺經典,實乃上品,但太有勁我寫的東西太軟弱受不起,我覺更適合你的新BLOG,與你那篇《粗口的盲點》可謂互相輝映。

 
 
Comment by Patrick
2006-10-10 21:52:09

我在那本書(pg 193)再找到一句引自 貴blog的例句:
「她在日本可從來沒有拍電視劇和出唱片,只拍電影和拍廣告。」
(出處:http://blog.age.com.hk/archives/177#comments)
這句闡釋了在港式中文「和」可以連接兩個動詞片語。我的意見是第二個「拍」可刪去,就是「她……只拍電影和廣告。」

而「為全香港飲杯!」一句作者的用意是解釋「飲」是文言文的用語,但在港式中文卻沿用。這也證明了我買這本書非為撐朋友而買,因為Pg193那句是昨晚才發現。Pg 160那句是買書後才找到的。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12 11:06:01

Patrick(還有倉海君),謝摘錄。我一直盡我所能避免寫廣東話,希望其他華文讀者都能看懂的寫的東西,看來還要多加注意吧。

只是看你提供的,我不清楚究竟是說我寫的是錯了還是怎樣,作者有沒有甚麼正確寫法提供?你說那個「拍」可刪,我同意,但留下來也不至是錯誤吧。

至於飲杯,這確是廣東人的說法(我可不理是不是文言文用語,反正我現在不是寫文言文),但強把句子寫成國語,就失去了語氣感情了,而且其他的中文讀者也應能理解其意思吧。

 
 
Comment by Stannum
2006-10-11 05:58:44

好像還有一次談電影節筆記連線的訪問刊登了﹐不是嗎﹖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12 11:17:54

棧主好記性。對,第一次見人是滴滴金二貓主人替我們做的訪問,我也夠沒心肝了,竟然忘記了,可能不是單對單也太輕鬆舒服吧。說起來那次訪問真的談得很愉快,出來的效果也很好。文章最後說:「希望這個連線令人喜歡看戲便好了,因為電影是要在戲院看才好看的。」momo引了我們這句話,我很感動,被訪者最想說的話都寫進訪問裡了。

Comment by Stannum
2006-10-15 18:29:42

記得你們幾個放鬆坐咖啡室的樣子﹐就知道訪問很輕鬆舒服了。

(Comments wont nest below this level)
 
 
Comment by 肥力
2006-10-12 11:39:38

衰格,掩掩揚揚,欲語還休。

原因是,那回我也有份,後來卻有心有時(裝)低調。我憑寫闖名堂的想法,近幾月漸褪,受訪被引用或投稿獲刊,也不想大肆宣揚。生活改善了是其一,其二是,受了一個受爭議寫手的影響。雖未謀面,但他對那些寫東西寫泊而進軍專欄的寫手,甚為不屑——又或者,他嫌那些人斤兩不夠而已。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12 12:05:48

連線是大圍公益事吧,本來就要宣傳,我們當時不是發過新聞稿嗎?我可沒想到甚麼個人的高調低調,其實所有以上的事情都不過是小事。我們當事人自己緊張吧。

哪些人寫BLOG寫到成為專欄作家呢?出書的我有聽過,寫BLOG成為專欄作家的我卻未有所聞(據說港燦有被邀,我也曾向某記者如此建議,但據說港燦不肯)。當然,撈到一個半個地盤的,也開了個BLOG來重刊舊文的也不少。個人BLOG流量有限,你有受訪被引用或投稿獲刊,貼出來開開眼界吧,是個記錄,不算大肆宣揚。東西是好,大肆宣揚不是罪。東西不好,宣揚了也無人理會。

(Comments wont nest below this level)
 
 
 
Comment by Patrick
2006-10-12 21:38:07

不能說錯,只能說點出了港式中文的特色—-保留文言語詞和「和」字可以連接兩個verbal phrases。

 
Comment by 克莉絲蒂
2006-10-14 14:56:30

您終於被訪問了~這個標題好像小學生”我有獎品了”這樣..很有趣.
今年年初都曾經有間中國書報出版社想訪問我,考慮了數星期,
最後斬是拒絕好意.
我媽媽知道了後,還問我為什麼不接受訪問,可以給中國人認識我的機會?!
她比我還緊張..

 
Comment by 太皮
2006-10-15 02:03:18

好像美國有統計說當地兩成的blog文印成了平面媒體出版。

 
Comment by momo
2006-10-15 02:55:26

今日至睇《bc》,真係遲!!!但見到你,都好開心!
btw,點解我0個次訪問你(們),竟然可以迫你去 cafe?但我可唔可以借d「椅」再訪問你,咁就可以拜見momo同woowoo!!hahahaha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6-10-15 17:00:11

都說那次是大圍事嘛,怎能把它騎劫到家中呢。況而那Cafe是我們的聚腳點(據說現在還是)。

好呀,你來訪問喇,不出街都OK架。不如就直接訪問我兩個女吧。

 
 
Comment by 黃金時代
2006-10-16 20:15:17

公國兄有形及無形地推動香港的博客風氣,功德無倆。小弟多多少少因為睇得多香港仔公國而開始寫博客。
另外,公國兄有沒有興趣在香港仔對開海域成立一個公國?有興趣可到弊博客一遊。

 
Comment by blacksnow
2006-10-21 00:15:27

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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