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

2007040501
左邊的是《星期日明報》寄來〈犯禁的詩意〉的稿酬,沒有現金的,有兩套四張電影節的贈券,還有個首屆Asian Film Awards的行李牌。

寫了六百字,換來四張面值合共220大元的戲票,稿酬不算很豐厚吧。不過想到早前因為用了200元加入做電影節F-cube會員,後來他們卻把會員費減至100元,兼送兩張贈券。我覺得遲入會的卻有更多優惠很不公平,花了不少時間打了好幾個電話才能討回公道爭取到四張贈券(最後還得在辦公時間親身去他們的辦事處才能拿到),我馬上覺得這四張票的稿酬價值不菲。

兩張戲一場四月七日,一場四月十日,我四月二日就收到了,不是比電影節辦事處的訂票效率更好嗎?據說今年很多朋友到開場時仍未收到門票。

那個Asian Film Awards,我衷心希望他們不是三分鐘熱度,最好搞上十年二十年,到時第一屆的紀念品便會升值,我就可賣出套現(大白天就在造夢)。

* * *

右邊的是我一生人賺到第一筆稿費的單據。那年美術老師出嫁,我為此事在校園版投了篇稿。編輯把它刪了一點,三百字的稿有30元稿費。小遺憾的是,那張稿費單我把名字的最後一個字寫錯了。

我翻閱著那本貼了我以前見報文章的冊子,才發現上回投稿不是中學那麼遠的事。停學兩年後樹仁取錄了我,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學生,我先後投了三篇稿到明報的校園版。我投稿的次數不多,被投籃的情況卻甚少,看來算是有點運氣吧。(不,當年投給華利搞的《賊船》就沒有刊印,只被放了上網上版。)

除非成了名,爬格子謀生大概不是好玩的事吧。現在雖然的工有時還是需要寫寫字作作文,至少不是純靠寫作為生,否則以我的文字功力,要養活自己恐怕也不容易。

延伸閱讀:棧主談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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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Responses to 稿酬

  1. abby says:

    我從未試過投稿..似乎是一件青春的印證呢..
    以前..會將有自己名字的稿件珍而重之..
    之後..搬屋時一次過拋掉..而且..一點也沒有不捨..

  2. 格子 says:

    真不知道,現在香港的報章還有地方可讓人投稿。是星期日明報嗎?除了此,還有啥?可否告知。不過,我還真不知道只得幾十元稿費,因為是大報社嘛,以為出手會高d添,真孤寒~~~

  3. Pingback: Cosine Inn 餘弦棧

  4. abby,世事往往如此,經常投稿的人沒有成為作家,很多出了很多書在報刊上日寫數千字的,卻是從未投過稿。我愈來愈覺得(加上近日讀村上的散文),要進行職業寫作,本身要很有紀律,我自問未必能做到。

    你說得對,現在投稿獲刊的心情跟以前很不同了。我寫這篇其實是在懷舊多於慶祝。心情應該跟棧主差不多吧。

    格子,我也不太清楚,星期日明報這次應電影節徵稿,平日地盤已被群雄割據。反而平日副刊有個五百字左右的欄供人投稿,題材不限。其實報章呢,印象中星島和大公文匯之類也有投稿欄的。蘋果則好像有讀者來函之類發表意見的欄目。不過我都未試過。

    棧主,我也是讀了你寫的,心懷舊起來,投投稿重溫舊夢,得謝謝你影響。不過我過去的投稿數目肯定不及你了。

    說起來,現在有BLOG,要發表也不用過編輯的關了。而且我想,在這裡讀到我寫的東西的人數,也不算少吧。

  5. diana says:

    我從未投稿過。以前的理由是,知道一定逃不過投籃的一關。「待寫得好一點才去投稿吧」,結果呢,文筆或者文思都沒有進步過。因為沒有經歷過爭取的過程。

    很羨慕你憑自已的努力,賺得今次的稿費。這種珍惜程度,是不是比出糧更甚呢?

  6. Patrick says:

    我也錯過了那篇文章,搞不好要到圖書館找回,anyway,恭賀你當天,和今天與小嘐等人榮登明報。

  7. Patrick says:

    打錯了,是小踢。還有,我跟樓上Diana的心態一樣,沒有試過投稿。只是曾在通識版的blog留過言總算登過兩次。Diana提到的「文思」如果嚴格按所謂「正音」是念文「肆」(去聲)的,可是我還是念如字。

  8. diana,見笑了,怎及得你每天都有那麼多讀者讀你的報導,而且還是英文呢。對我來說是不可能任務了。我其實也很怕被投籃,畢竟是個打擊嘛,所以會考慮題材和字數等令我覺得很為難的因素,因此會覺得做專欄作家的人就算寫得很廢,要每天都按著規矩去寫其實一點都不易,而寫BLOG就真的自由得多。不過你說得對,能過編輯的一關,的確有個滿足感。付出了得到回報,也算是個小確幸吧。

    Patrick,我投的稿就在這裡,那個訪問SIDEKICK那邊轉載了。到圖書館,不如看書好了,對文思較有幫助。「榮登」這說法太誇張了,又不是甚麼龍虎榜。你寫的「正字」更具學術性,更值得試試投稿,讓不讀BLOG的讀者讀也能到。行動吧,我貼出來其實也想讓你知道,我也竟然可以,你們都可以。說起那個通識版的BLOG,小杜那個《小一日記》也印在「教得樂」版,我最近就見SUNFEI的留言見了報。我是不太願意在那裡留言的,因為可能會被刊登,但卻沒有稿酬,這樣很不化算。明報的編輯應該加說:「歡迎留言,若獲刊載,薄酬。」那才會有人流互動嘛。

  9. diana says:

    公園仔:

    直到今日我都是「打方塊字」交稿的。如無意外的話,月底轉工後才是寫貓腸渡日。

    你說的對,你能夠成功投稿兼有稿費,是個「小確幸」哩。

    patrick:

    你不說的話,我也不知道文思應該讀做「文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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