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30 2007
網誌也移民
「網誌也移民。」這句話是餘弦棧主先說的。
今天較早時你來這裡的話,可能會看到以上畫面。不用擔心,那時候我正跟著棧主的做法,把本網誌由香港移至美國的數據中心寄存。
沒有人想移民的,但今天早上我收到一位我尊敬的朋友的電郵,他提醒我,他面對的搏拉風險跟我不等同,因為我的網誌寄存在香港,我的域名也是.hk的香港域名。不僅如此,他還叫我看看發生在InMediaHK那件「違反日常經驗」的荒謬事。我朋友的意思大概是,現實的事情荒謬程度很可能比我想像的高得多。他的評語是:「(如果InMediaHK這樣都犯法,)那麼所有人都應該將他們的網業寄存服務移到香港以外。」我則想加一句:「那麼採用香港BSP服務的博客(如Y!Blog、MySinaBlog)都應該改用其他海外BSP。」
影視處收到一宗投訴,InMediaHK就收到專人致電「勸喻」,又說「可能會直接交由警方處理」,兼表示InMediaHK的照片「應該事前送檢」。
我的朋友很憤怒,他說他應該向影視處作出大量投訴(報紙、網頁、任何他見到的東西),看看他們是否跟處理InMediaHK的一宗投訴那樣。我讀到InMediaHK那邊的留言,有留言者表示他們已向有關部門作出了很多其他投訴,但看來卻沒有人理會。
身在澳洲雪梨,網頁和域名都在美國的餘弦棧主問公園仔,香港仔公國的域名是香港的,只把網誌移到美國也放心不下呢。
的確不放心,但就是把域名改了,官府要拉人,公園仔身在香港,有名有姓,不少人都認識公園仔,要逃到哪裡?
又或者說,公園仔好人好姐,為何要有逃避的準備?是公園仔這個不成氣候的博客有問題,還是現在的系統出了問題?
有些朋友把今天局面的矛頭指向了個別保守派別和組織,可能對也可能不對,反正我無法辨證,但就算真的有個別人士或組織有此針對性的投訴行動,政府的處理才是我最關注也最不安的。
我從政府/當權者角度去想,網民真麻煩,他們批評時,比報章的評論更無顧忌更難控制,現在很多社會議題,一在網誌討論和動員起來就難以收拾。好,以夷制夷吧,難得有人願充打手。我不是寫政治評論的人,我也不希望我猜測的是對。
互聯網的時代不是封建時代,網誌的興起,令我們活在更透明的世紀,我們無論是為官的、當政的、搞社運的、搞宗教道德的、搞自由開放、想當文化人的、想出位的、想公報私仇的,每個人做的事說的話,其他人都看在眼裡,都會在網絡上成為焦點,被人討論。誰都不可能絕對地壓倒誰,誰欺人太甚都會惹人反感。
我的心情壞透了。有些更值得我們關心的東西我們都放過了。我本來應該搞個「請博客們撐公園仔」的簽名運動,但我不想,我還是想一個人寫。得民心者得天下,無私反得天下心。談可容易,我就想到這兩句,我覺得送禮自奉兩皆宜。
拉還拉,拉我之前,請先拉這頭牛:我是三合會成員。
延伸閱讀:What do U Want? from ES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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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也移民 (香港仔公國 )... 引文:互聯網的時代不是封建時代,網誌的興起,令我們活在更透明的世紀,我們無論是為官的、當政的、搞社運的、搞宗教道德的、搞自由開放、想當文化人的、想出位的、想公報私仇的,...



得閒就打個電話勸喻,單是這樣的心理負擔又夠擾人。
是的,尤其對於做創作的人,這個真是一個無形的壓力。我有時也思疑我現在著手寫的小說,當中有人會自殺,又會否被指是鼓吹不當行為?如是者,《少年維特的煩惱》就可以被禁了……
其實我跟你的風險也是差不多高,我用blogger,server 也在美國,人卻在香港。
寄存係香港係咪真係會易中招D呢?
我覺得現在的問題已不只是審裁上的偏差,而是執法上的傾斜。
傾鈄不一定不合理的,以前跟一位幫辦聊,他說社會上有些活動,如賣淫,警方根本沒有能力完全杜絕的。掃黃,不是要把妓女掃光,而是要減少黑社會操控妓女賺錢,要打擊他們的收入來源。所以,一樓一是不犯法的。
現在政府在網絡上也是選擇性執法,我倒想知道他們的準則,要重點打擊的是哪些人。
我把網誌存在美國,是拿個話題做個動作罷了,我身在香港,風險減不了,勉強的說,是讓他們在取易不取難是另找可能更無辜但更易處理的人吧。
前陣子大家都跑出來評評學生報,彈彈保守派,到了現在我覺得已發展到關乎每一個人的言論空間時,四周卻好像沉默了下來。這才教人不安。
長此下去,到底會逼使香港網民博客向建制宣戰?還是會令我們禁聲投降或流亡海外呢??
來,大家來幫我手作長期爭戰:
http://lathk.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605598
「現在我覺得已發展到關乎每一個人的言論空間時,四周卻好像沉默了下來。這才教人不安。」
我的宣傳動作做得不夠了。
家下甜片都少人放了。
咁問題真係好嚴重。
我啱啱睇完道德佬的網站……….正想投訴之際
發現呢個link
http://mingkwong.net/
我都send咗個email 去投訴
「我本來應該搞個「請博客們撐公園仔」的簽名運動,」… 雖然沒有搞個這麼個運動, 但我還是想大聲說, “公園仔我撐你!”
J,謝謝你。
昨日,我貼左以下的文章; 今日, 上唔到inmediahk.net
城大徇私舞弊嚴重影響公眾利益
教育之所以腐敗, 除了制度問題以外, 人治是一個舉足輕重的關鍵.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辦學多年, 新聞界報導其內哄醜聞已不少. 學生投訴制度腐敗每年有之, 卻不見有改善跡象.有投訴至教育局者, 所得回應卻令人費解.教育局認為, 他們限於城市大學本身的法例, 無力對校方的缺失進行監管調控. 換句話說, 他們明言主張大學”自己監管自己”. 這是哪一種類的行政立法? 無論用common sense或一般邏輯都解不通, 實是荒謬之絕.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及研究生院的回應, 顯失公平之處,更是聞所未聞. 第一, 學生要拿回被評作不及格的試卷看看, 也算合情合理. 他們拖誕一年過後, 塗去老師的在旁的評語, 才發放之. 且言塗抺是有必須的, 因為要保障老師的私穏云云, 這夠荒謬罷? 若批改是公正且依循marking scheme的, 根本沒有必要塗掉痕跡. 比如一個會計做的賬目,交給別人察看時, 能否以寫下的數字是個人私穏的理由, 而趕快塗掉它? 這在刑事法而言, 無論添加或減掉,懷有不法意圖的, 都能以做假賬入罪. 且是毀滅證據的行為. 在行政法方面, 根本就是嚴重的行政失誤, 徇私舞弊和瀆職. 在中國法而言, 這豈止是行政問題, 還是刑事罪行呢. 公道自在人心, 塗去批改痕跡,法律上是非法的行為,道德上是壞的行為. 城大研究生院院長和城市大學校長對此還可裝作看不見嗎?
第二, 學生要知道分數是合理的. 一個Grade由多次功課兩次考試的分數組成. 學期未最要緊的分數,都沒有一一揭露.有些學生信箱裡有分數字條,有些卻沒有. 學生要求知道分數一年有多, 城大校方仍未願意公怖. 沒有分數,沒有批改痕跡,誰知批改是否正當,合理和公正.
第三 , 除了分數和批改情況, 學生要知的,是每個課目,毎項考試功課的佔分(weighing). 如果weighing隨時可以更改, 評分又怎會公正? PCLL小册子所列的不清楚,當然給日後改weighing好辦.但這會是一個負責任的行政嗎? 至少學生要校方確認其毎課目的weighing,應即時回應. 一年後才肯文書回答的,能避過學生群起說貨不對辦以外, 卻得個鬼祟掩飾之污名. 一群學生一年前口頭詢問而得的weighing, 又跟一年後校方文書上所確定的不同.
第四, informal review procedure是校方在城大規則(Academic Regulation)所定的. 用意是使學生可以透過跟評分老師協商的機制, 防止老師改錯的失誤. 然則,其執行卻出現了問題. 有學生能以電話或電郵找到該老師, 但有學生留言於電話, 沒有得到回覆; 電郵之卻得”老師休假”的電郵回應. 結果, 有多組學生不及格的,跟老師討論批改內容後,取得合格, 自然到處張揚, 取得本港律師之執業資格. 有學生卻得不到校方賦予毎位學生應有的權利, 投訴也無門, 被取去律師執業資格的机會; 校政無疑顯失公平, 且漠視公眾權益.
第五, 城大法律學院對學生作弊合作做take home考試習作的投訴沒有正確處理,是嚴重的行政失誤. 以往中學會考作弊的個案, 巳由警方成功檢控. 年前,香港大學更把一群作弊的PCLL學生踢出校, 但城大律學院PCLL負責人卻電郵所有學生, 指令他們可以繼續討論合作. 交卷在即, 突然批準合作對巳做完的同學很不公道. 這批準之舉無疑是鼓勵未來從事律政工作的學生同流合汚, 城市大學法律學院作為法律教育的一個重要机構,還有教育目標和职業道德嗎? 研究生院調查一年, 沒有對以上事項作回答, 只勉強同意法律學院把投訴學生踢出學校的決定. 還回應道批改痕跡能否讓學生知道,有待私穏專員公署的決定. 還是一個拖字訣罷. 教育局回電郵說”城大是自我監管的, 他們沒有能力調控”云云.
結果, 城大PCLL評分混亂,學生變相投訴無門;行政失誤,徇私和瀆職的事情是我們作為市民最關心的.這個地方也提供了公開公共組織徇私推卸責任的情況.
事實上,這些行政不當,政策的不一致性和執行上不合法之處, 涉public interests—-公眾權益,市民有知情權,香港律師公會一向對香港法律教育作監管調控,應立刻予以理會.
Academic Corruption of the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When a University says to a student you cannot view the marking trace of teachers, it is highly probably the marking has some problems.
When a University insists the deletion of marking trace of relevant teachers on unconvincing reason of privacy, there is a clear picture there is some cover up on erroneous marking.
When a University confirms its decision to terminate study of a complainant, we may find the rule of law has been breached seriously.
When a University insists holding from student’s inspection of the examination answer scripts and claimed that “you have no evidence proving erroneous markings of teachers”, and again ,drag on the matter by excuses like they have to wait for the Privacy Commission’s reply on whether they could legally continue their criminal acts of upholding and destroying evidence, we may find the illogicality of the answer, and a breach of statutory duty of the University officials to be honest, open and fair in administration.
When a University can only confirm one year after the release of exam. results the weighing of each course, there is a reasonable suspicious the weighing has been changed.
When a University declined to let student know the marks of each assessments, there is almost obvious the calculation of the marks has some problems.
When a University officially approved the criminal act after received complaint on cheating of students regarding joint work of take home exam.,it is indeed an authorization of criminal act that should call for the action of disciplinary board. However, the appeal board ignored the matters. In this way, big issues become small, and small issues become nothing then. It is called administrative collusion. It’s a big cover-up story every citizen, the Chinese authority and the international world would like to know.
The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as breached the statutory duty to be open and honest in dealing with the marking process. While the EDB refused to tackle the above matters on the ground that the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is the one to supervise themselves by virtue of the City University Ordinance, we may find it illogical to get a resolution from CityU how it would deal with its cover-up-matters.
Indeed, there is no time for sarcasm. If Hong Kong is to become a city free of corruptive acts, it is time to face it. The above matters have been raised to Legco’s concern. From Legco’s website, they are putting on agenda the autonomy of University. Yet who is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this moment. The snowball won’t just stop until a decent answer comes a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