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好人愈好,壞人更壞。

這是吾友司南兩三年前在我初玩網誌時跟我說的。

司南是互聯網還未盛行時就用電話線玩BBS留言板的元祖,近年已收心養性、成家立室,連網誌也很少寫了。

我幾乎沒有玩過新聞組或網上論壇這類留言板(很多年前田中麗奈很紅時則上過她的新聞組當唯讀訪客(cd-dom),還參加過一個已關閉的內地論壇),一開始玩就是寫網誌。這個,可能跟大部份的「第一代」本地博客稍有不同,所以對諸如高登的討論(以至討伐)文化,只是耳聞,沒有親身經歷。

對於司南的經驗之談,我一直銘記於心,而且時有留意網絡上發生的事件,愈反覆觀察,愈印證當中的大道理。

「好人愈好,壞人更壞。」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在網絡上,因為匿名隱身的關係(討論組的成員鮮有用真名參與),投入好人角色的,會表現得更美善。「更」的意思,是與現實狀況比較而言。相反,一旦投入了黑臉角色,人們在網絡上會表現得更狠更絕。近日有博客提出所謂cyber-bullying(數碼欺凌),大概就是由這類黑臉角色所引動。

我個人的經驗是,你終於見識過那些網絡的典範(或曰「名士」)後,會發現好一部份的是包裝出來,見面不如聞名,真實近觀時就走了樣,再多談幾句就要從神壇上掉下來了。當然,不是神,是不完美的人,其實可能有另一番可愛的。然後那些在網絡上惡名昭彰的、兇神惡煞的,在真實世界很可能是循規蹈矩、敢怒不敢言、懦弱兼怕事。他們惟有在網絡上化身成另一個人,才有了他們的「Second Life」,膽子在才會大起來,變得敢說敢做。

但無論如何,我以為,只有懦弱的人,才會參與欺淩,不論是網絡上的,還是校園裡的,還是辦公室裡的,都一樣。只有虛弱的人才需要連群結黨。

* * *

近日網絡上談論得比較多的是明報編輯周瑮遇上高登網民,事件又令我想起司南的話。然而當中的落差是:看來是可以當好人角色的周瑮這回無法隱身了。她的現實身份和在網絡上的博客身份連成一體了(或曰:被起底了)。其他批評(或聲討/攻擊/欺凌)她的人,卻可以繼續隱身,毫無包袱地發表自己相關和毫不相關的高見(當中包括將疑是事主的三點式泳衣照貼出來「品評」)。

懶協的關注事件,Over the Raindow的Florence也很關注,連Alex都寫了篇不長不短的文章,他們的關注令後知後覺的我不得不看一看事件的始末,雖然到了今天,我所見到的仍然是一幅混亂的畫面。以下我概略地寫寫自己的筆記,以寫作來整理自己想法,當中如有錯漏,還請不吝指正:

(一)15日,明報以專題新聞方式報導了多年來在網絡上發放色情電影的nike事跡,這篇報導僅以「明報記者」身份刊出。我假設,網絡上沒有太多人知道作者身份,若有人對報導不滿,矛頭理應只向著明報。一段報章報導的好壞,實在不僅是一個記者或編輯的個人責任,我本來對這篇報導也有點意見,但也不相干了,〈網絡的正義〉一文指出的,肯定比我的深入和內行,看他說的好了。

(二)最初我還以為網絡上的暴民如此厲害,可以查出誰是那位「明報記者」,後來才知道周瑮在17日的明報副刊,以署名文章寫公開信給nike。文章由題目到字裡行間,都帶著挑釁性,最後一句,更是有點意氣風發的說:「希望報導沒有為你帶來太大不便,等待你的回覆。」我讀到此文時,還以後周瑮是受了很大滋擾之後的反彈,卻萬萬想不到是她自己用副刊專欄這個平台主動跑出來與nike作對決狀。我實在很想知道,她是否真的希望報導沒有對當事人帶來不便(還是說勝利者的風涼話),她有沒有心理準備nike(和其他網民)的回覆。周瑮文章一出,大量矛頭指向她,她的個人網誌成為了網民攻擊她的材料,包括她的容貌、衣著、個人生活。有些批評對一個女性來說是很嚴重的侮辱。為顯其嚴重性,舉一例,並非要對周瑮不敬,有類似這樣的說法:「咪又係港女一名,我X隻羊都唔X佢。」

(三)周瑮在色情光碟對青少年的影響上有強烈的傾向性,認為近日發生的中學生群交風化案是受了nike之流的荼毒。有這個主觀判斷沒大不了,報導向來就沒有絕對中立這回事。周瑮作為新聞工作者(而不是陶傑這類月旦天下事的作家),要表達對nike的批評,大可找個與她理念接近的學者專家來引述。又或者,再正正經經做一個明報被討論區網民「粗暴反擊」的跟進報導,客觀展現網民的「不文明」即可。一份「公信第一」的報章與一個「聲名狼藉」的討論區對決,前者若是按專業操守按章法出牌,本來是有著明顯優勢的,犯不著用副刊專欄這個名不正言不順的平台來加重矛盾。

(四)我以為,這封信不單是周瑮個人的問題。明報可以讓一個新聞工作者以個人的名義在專欄上發表與記者專業有混淆和衝突的文章,讓(假設是經驗不足)編輯站到危險的位置,這個問題恐怕更大。人會犯錯,甚至經驗根本是從錯誤中得來的,但報館最起碼應該有所監察,防止編採人員做出過份偏頗,偏頗到會危害自己也危及報館聲譽的事情。

(五)22日,星期日明報特約博客作者鄧肇恆發表了〈拳頭看不見的〉,指出討論區「出現對明報的反應情緒」,跟著說了一大堆西方案例和理論,然後更稱周瑮事件已成為「數碼欺凌」的經典案例。

(六)25日,楚提出「反對數碼欺凌,要求網絡文明」,寫了些電郵給一些她尊重的博客(我沒有問楚的選擇理據,這只是我的估計)。我個人是支持她提出的想法。她說我們對「不講邏輯不合情理的手段,長久以來故作不見,其實心有恐懼,亦有不恥。」我讀後也心中有愧,因為我心的確(不只一次)想過:「又係高登圍毆,今次仲係打女人(港女),都係行遠D好喇。」雖然我心裡也是希望有一個文明的網絡世界。這裡容我未經楚的同意,跟她口水尾說一句也是我的心底話:「我們在網絡上分享見解、生活片段甚至是照片,沒必要受到莫名其妙的威脅,多說幾句分清是非黑白的言論便擔心捱罵。而我相信,想要網絡文明的不只得我。 」

(七)鄧肇恆提出「欺凌」一詞後,引起了兩種對立的看法。一種是認為高登式的群起而攻是欺凌(我個人也傾向此觀點),一種是認為他們不過因為周瑮的挑釁引起公憤而產生的攻擊(或曰「反擊」)。我自己也跟幾位Twitterer閒聊過一下(Twitter嘛,當然是閒聊而已),期間更有人提出,恐嚇威脅才叫真欺凌,罵人侮辱人品評人家的衣著身裁則稱不上。若照此說法,我們在網絡上批評出爐港姐又醜又肥,大概也不能算是欺凌吧。

* * *

我以為根本無需執著「欺凌」一詞的定義。這裡不是法庭,但我們心裡都有個良心法庭,這個良心法庭並非是建立於甚麼道德高地,只要我們想想,如果我們沒有網絡的匿名保護時,我們會不會在抨擊一個女生時會亮出她的泳衣照(不論是真的還是改圖),又或者先大聲宣讀她的母校名稱、工作背景,會不會用上那些人身攻擊的字眼、那些輕佻的態度。楚要求的所謂的網絡文明,其實不過是希望那些在網誌和討論區用化名留言的人,貼文之前,想像一下周瑮本人就坐在你面前,你會用甚麼態度和招數對待她。

鄧肇恆說他很討厭各打五十大板的蒙混做法,我自己則更討厭非黑即白,非要站穩一邊來戰鬥的處理方式。所以我的朋友都說:「公園仔罵人都無火既。」

說了這麼長篇,我還是很討厭地沒有選好一邊立場,我本來就想過不寫,我只是覺得我應該對我尊重的楚作個交代。楚「希望大家一起討論,想想怎樣面對越來越人多混雜的網絡世界。」我的想法是,網絡是社會的縮影,我們在任何一邊的人都活在一個相當困難的處境,大家都有點騎虎難下。我在明你在暗,我惟有挺直腰板站在更明的地方。

我個人比較喜歡寫網誌,並不是希望「說說廢話,寫D係人都寫嘅K Post真心膠膠朋友」,而是你可以自己做老闆,你可以單打獨鬥。你不用看網絡社群、版主、編輯、書商、傳媒老闆的臉色,受他們的影響和制抓,你可以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寫自己想寫的篇幅長度。

所以假若有人要欺凌我,我會好好保存和展示他對我的欺凌,而不是關掉留言功能,又或者封網洗板。

當然,我還是有一種不公平的優勢:我是男人。

事件簿
15日明報:神秘人上載鹹片極速擴散 4年來發布4600套電影 難打擊
17日明報:給NIKE先生的信 by 周瑮
22日明報:看不見的拳頭 by 鄧肇恆

討論
好自為之 by 楚
世上無難事 by Alex
網絡暴力.遺害深遠 by Florence
再談周瑮事件 by HenryPorter
網絡文化荒始生態-兼論周瑮事件 by 逸賢企鵝
網絡的正義 by Erynnyes
數碼欺凌 by 怒火眼睛
我体验的网络暴力 by 闾丘露薇
嘔吐 by Chainsaw
事實勝雄辯 by 周瑮(Updated on August 25, 2007: 由於Alex日前撰文《Re:「這雙手雖然小」》再次提及周瑮事件,周瑮在自己的網誌澄請,明報關於nike的新聞報導並非由她撰寫,她亦不是當日的編輯,她並表示不認識鄧肇恆)

司南舊文(我會說:歷史不斷重覆,今天不好也不壞)
我的上網史(一)——從HKiBBS說起
我的上網史(二)——忍痛別離
我的上網史(三)——「你們Blogg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