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談黃禍本身,香港人對性有過敏反應1,所以不說也罷。畢竟,我不是當事人,說誰對誰錯都是風涼話,我從來都覺得自己不夠道德,不敢做對與錯的批判。

要展示的,是號稱免費報紙中印行量最高的《頭條日報》的A1頭版頭條新聞的頭一段

互聯網討論區前日出現兩張色情照片,驟眼看來與鍾欣桐和陳文媛十分相似,兩張照片中的兩名女子均與疑似藝人陳冠希有猥褻的行為,其中貌似「阿嬌」者躺在床上,張開雙腳,圖片左上角出現一名男子,貌似藝人陳冠希。另一圖片則是「陳文媛」和「陳冠希」,正在發生性行為,但明眼人一看,已斷定是經移花接木製作的圖片。

我也不敢說那全城談論的幾張照片的真偽,這大概只有專家才敢去斷定吧。為了保護藝人的聲名,在未有確實證據前,用上「相似」、「疑似」、「貌似」字眼,表示不能斷定照片真偽,這是確當的做法。但筆鋒一轉,馬上得出「明眼人一看,已斷定是經移花接木製作的圖片。」實在令人大開眼界。

敢問這份免費報章的主事人,可以一看就能斷定照片真偽的明眼人是誰?如果移花接木是明眼人一看就能斷定,那就是網絡上無日無之的低級惡搞,哪會弄到上頭條要報警要發律師信加「各界齊譴責」2的地步?

用事實來報導真相的話,明顯是包括男女老少的大部分人都覺得照片真實度很高3,退一步說,頂多只可以說,如果是假的話,那是移花接木的本領非常高,高到足以構成非一般的嚴重傷害。

《頭條日報》這麼一說,我們大部分人都成了「有眼無珠」的盲眼人吧。

我知道,每份報章都有它的所謂line to take,都有它的朋友和敵人4,但有時撐到脫離了現實,作出明眼人都可以判斷是失實的報導,既失了報格5,又幫不上忙6,何苦呢。

常常聽到一種說法,說怎樣的讀者就有怎樣的傳媒。作為讀者,我們應該好好檢討一下,支持環保,便宜莫貪。

後續:放輕鬆點最好

後記(二月九日):整個農曆年假期仍在上演著此一事件的最新發展,沒完沒了的。我寫這篇的重點是頭條日報的笨事,東南西北為這家傳媒集團做了個跟進,記錄了它的變臉過程。當日笨撐的其實不只星島,還有娛樂圈的大姐大查小欣。互聯網不壞,把一切都記錄下來了。有壞是人壞,不是互聯網。

  1. 即是像有些人對海鮮敏感,一碰它就要出亂子 []
  2. 這是該報起的頭條標題,我閱遍整篇報導,各界的譴責包括了男當事人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蔡素玉,勉強也可包括發律師信的娛樂集團吧,反正這就是他們的「各界」了。 []
  3. 這些群眾意見,不難收集,個人遇上的朋友,無一不認為照片很真。 []
  4. 這個甚至可以衍生成:朋友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朋友的敵人就是我的敵人,敵人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敵人的敵人就是我的朋友。 []
  5. 當然我也恐怕當事人是不介意的 []
  6. 從事態最新發展來說,恐怕會是幫倒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