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李怡《蘋論》有感

李怡在是日《蘋論》說:「演藝也是一種良心事業」,要求藝人表裡如一,不可虛偽。我覺得也有道理,演藝事業就是經營夢工場,把賣予消費者的的夢打破了,就是貨不對辦,就是沒有企業良心,應該出來謝罪。李怡問:「承認自己做錯事是不是這麼困難?」我恐怕是非常困難的,要別人認錯容易,誠心面對自已的錯誤卻是難之又難,少之又少1。我們大部分人,都是律人以嚴,律己以寬。

藝人若有錯,應該跟支持他們親友老闆同事粉絲去認,我不是阿嬌或陳冠希的支持者,我覺得他們沒有需要向我認甚麼錯。或許,陳冠希應該要向鍾亦天說句:「對於照片令你要在監獄中度歲,很抱歉。」2然而世事就是這樣,應該道歉交代的永遠不會道歉,沒必要道歉3卻會跑出來道無關宏旨的歉。

值得一提的,是被稱虛偽的阿嬌,和被稱不肯認錯的經理人公司,其實背後也跟一個剛上市的傳媒集團有著同氣連枝的關係,李怡叫我們把「布殊真是個混蛋,只知道以暴制暴,我們的國家也真是個智障國家,沒有人敢對布殊批判!」 這句句子中的布殊換成陳冠希、阿嬌和藝人的公司,但其實可不可以也換成陳冠希、阿嬌和藝人公司所關聯的那家傳媒集團,甚至那家傳媒集團的老闆呢?又或者換成星島、東方或蘋果,又或者傳媒人查小欣。明眼人一看,也知道陳冠希、阿嬌和藝人公司所發的聲明,其實也不純粹是他們的良心讀白,而是經過老闆、法律顧問、傳媒軍師和公關專家反覆商討的結果。認錯事小,保命自救事大。

事件一開初時,經理人公司發聲明稱照片是移花接木,頭條日報以同一口徑說:「明眼人一看,已斷定是經移花接木製作的圖片。」,查小欣亦在她的專欄多次說與後來事實不符的言論。這些人這些單位,按李怡的說法,都應該出來「承認『合成照』之說是錯誤的」,而不只是他矛頭對正的演藝人協會。

演藝事業固然要有良心,但我以為除了偷竊、販毒等非法事業,任何正當行業都應該要有良心、良知吧,為甚麼只說演藝行業而不說其他呢?藝人作為受害的單位,這一遭的良心表現的確不理想。這其實也不是壞事,大家藉此可清醒一下,平日追捧的原來是如此醜陋如此不濟的人物。作為消費者,以後應該更精明一點。

可能我從來都有戲子無情的概念,藝人賣的只是包裝只是夢,我不覺得藝人們有怎樣虛偽,都是混口飯吃吧。我從來只覺得,香港演藝行業好水皮,四大天王開始時就走下坡,戲演得差的當主角,歌唱到走音的當天王天后,套用一句好像是BEYOND說的話:「香港沒有樂壇,只有(上勁歌金曲玩遊戲的)娛樂圈。」TWINS從來都是娛樂圈明星廣告紅人,卻從來不是唱得的歌手4。有些藝人,特別是老一輩的藝人5,一生專注自已的事業,努力用功提升造詣,這些人不但技藝超群,同時亦展現出美好的人格。其實人只要專注有目標,生活自然比較有規矩,人格自然會提升,正如最出色的運動員都是非常自律的人,要做到表裡如一,要不虛偽,不難。現在的藝人根本重包裝不重技藝,唱片本身是不賣錢的,收入主要靠廣告和當代言人。有今天出現的表裡大反差,也是很自然的事吧。李怡其實也用不著如此出力去聲討。

現在的娛樂團生態,其實離不開與傳媒的互動,狗仔隊與蘋果化的香港傳媒,不是也應該領一份功嗎?若說演藝也是一種良心事業,難道傳媒不是良心事業嗎?李怡炮轟演藝人協會,卻漏了犯同樣「盲撐」之罪的星島集團和傳媒人查小欣,難道這不是一種「選擇性執法」嗎?警方可以把他們的「選擇性執法」歸咎於警力和情報所限。李怡把一切與傳媒有關的罪都略過了,不知他是以甚麼思維和理據。

藝人虛偽令我們夢碎了,但到底罪有多大,要用「良心」這個罪名壓下來,要用上史匹堡辭去北京奧運藝術顧問、史翠普罵布殊智障來比喻,肉照門真的跟大事大非的政治可以比擬嗎?

肉照門如果要去到史匹堡史翠普那個良心層次,就要從個人的性道德,跳到整件事件傳媒和社會的反應上了。坦白說,我覺得肉照門中表現得最醜陋最沒良心的行業不是演藝界,而是李怡身處的傳媒行業,和爭相購買傳閱這些報導的讀者6。這個不用我去點名批評,也不用我去告訴你哪家傳媒集團出了個「特輯」來增加銷量,大家去《東南西北》,宋以朗做了很詳盡的每日記錄7,你可以看到各大傳媒如何趁火打劫、進退失據、前言不對後語和近乎厚顏無恥的傾向性選擇性報導。

據說很多學校都在用肉照門來做通識教材8,我以為用來教性教育就免了,大部份必須保守的老師根本跟不上當中過激的內容9,不如讓學生討論一下,同一個事件,傳媒不同的處理手法,讓他們學習一下傳媒監察,認識一下我們那些最暢銷的媒體是如何處理新聞,會更有意思。

李怡兩日來的《蘋論》 10大義澟然,大道理沒說錯,只是他把鋒利的筆桿對正幾個大勢已去遍體鱗傷的藝人,和那個病入膏肓的演藝人協會,反而放過了他自已身處的,更需要有良心的傳媒事業,豈不教人遺憾。沒有了TWINS沒有了陳CEO甚至沒有了香港的娛樂圈,我可以繼續看法國電影聽英美唱片捧日本偶像。香港傳媒行業和傳媒人混帳到如此田地,卻不是我們只看時代周刊泰晤士報就可以漠視。

傳媒也是一種良心事業。

* * *

為求公允,把讀了有感而發的那篇《蘋論》原文轉載:

蘋 論 : 演 藝 也 是 一 種 良 心 事 業

史 提 芬 史 匹 堡 辭 去 北 京 奧 運 藝 術 顧 問 , 不 知 香 港 演 藝 圈 有 沒 有 人 為 此 驚 愕 不 解 。 史 匹 堡 說 , 「 我 的 良 心 不 容 許 我 繼 續 如 常 工 作 」 , 這 句 話 會 否 引 起 演 藝 圈 某 些 人 反 省 : 畢 竟 演 藝 也 是 一 種 良 心 事 業 。 還 是 , 他 們 會 說 , 有 無 搞 錯 , 這 麼 好 的 揚 名 立 萬 的 機 會 也 丟 棄 , 太 可 惜 了 , 若 是 給 了 我 , 多 好 !

淫 照 風 暴 後 , 筆 者 批 評 了 阿 嬌 、 她 所 屬 公 司 和 演 藝 人 協 會 的 虛 偽 , 實 際 上 只 是 如 《 國 王 的 新 衣 》 中 的 小 童 那 樣 , 講 出 了 人 人 都 看 到 的 事 實 。 儘 管 不 少 人 支 持 筆 者 的 評 論 , 但 也 有 人 為 演 藝 人 辯 護 , 說 他 們 本 來 就 是 做 戲 的 , 演 藝 生 涯 假 慣 了 , 也 就 人 生 如 戲 , 沒 有 真 我 啦 。

然 而 , 史 匹 堡 告 訴 我 們 , 演 藝 事 業 也 是 良 心 事 業 , 只 有 誠 實 地 面 對 人 生 , 才 能 誠 實 地 面 對 藝 術 。 史 匹 堡 不 是 個 別 例 子 。 最 熱 心 促 使 中 國 向 蘇 丹 施 壓 結 束 達 爾 富 爾 暴 行 的 , 是 米 亞 花 露 , 還 有 佐 治 古 尼 、 麥 文 、 畢 比 特 , 都 要 求 史 匹 堡 向 中 國 發 出 正 確 訊 息 。 他 們 這 麼 做 , 對 自 己 絕 無 好 處 , 只 會 封 死 自 己 進 入 中 國 這 個 世 界 上 最 多 觀 眾 的 市 場 的 大 門 。

西 方 演 藝 人 士 的 良 心 , 並 非 只 是 針 對 中 國 或 其 他 外 國 , 他 們 更 關 心 自 己 國 家 的 政 治 事 務 。 去 年 底 上 映 的 《 命 運 迷 牆 》 , 就 是 一 部 探 討 美 國 反 恐 戰 爭 和 自 由 民 主 問 題 的 電 影 , 電 影 由 羅 拔 烈 福 斥 資 拍 攝 , 他 兼 導 演 及 演 員 , 影 片 質 疑 布 殊 總 統 發 動 反 恐 戰 爭 。 著 名 演 員 梅 麗 史 翠 普 在 片 中 扮 演 一 名 記 者 , 有 人 問 她 , 如 果 她 有 機 會 向 布 殊 總 統 問 一 條 問 題 , 她 會 問 甚 麼 , 她 說 : 「 承 認 自 己 做 錯 事 是 不 是 這 麼 困 難 ? 是 不 是 害 怕 讓 別 人 看 出 弱 點 ? 到 底 是 布 殊 懦 弱 還 是 有 其 他 問 題 存 在 ? 」

儘 管 事 情 大 小 不 成 比 例 , 但 若 以 阿 嬌 、 陳 冠 希 、 英 皇 集 團 等 名 字 代 入 上 述 問 句 中 的 「 布 殊 」 , 想 來 也 是 適 當 的 。

史 匹 堡 、 梅 麗 史 翠 普 在 西 方 已 是 較 溫 和 的 良 心 演 藝 人 了 。 2003 年 , Micheal Moore 因 拍 了 Bowling for Columbine 而 獲 奧 斯 卡 最 佳 紀 錄 片 獎 , 他 上 台 領 獎 時 說 : 「 布 殊 真 是 個 混 蛋 , 只 知 道 以 暴 制 暴 , 我 們 的 國 家 也 真 是 個 智 障 國 家 , 沒 有 人 敢 對 布 殊 批 判 ! 」 香 港 演 藝 界 會 有 人 這 麼 做 嗎 ? 我 們 見 到 的 , 只 是 在 董 建 華 民 望 最 低 時 , 還 有 演 藝 人 去 挺 董 連 任 ; 我 們 也 看 到 去 年 立 會 補 選 時 , 一 些 演 藝 人 渾 忘 了 23 條 立 法 而 去 為 葉 劉 站 台 。 我 們 只 見 到 有 人 為 了 個 人 私 利 而 出 賣 良 心 , 而 絕 少 見 到 把 演 藝 事 業 當 作 良 心 事 業 。

也 許 有 人 說 , 西 方 社 會 與 東 方 社 會 不 同 , 文 化 背 景 也 不 同 呀 ! 可 是 , 香 港 以 前 , 或 中 國 以 前 , 並 不 是 這 樣 。 1937 年 , 日 軍 侵 華 戰 爭 爆 發 , 筆 者 的 父 親 就 同 幾 個 朋 友 , 不 顧 生 死 地 揹 攝 影 機 到 廣 州 , 拍 攝 日 軍 轟 炸 廣 州 的 慘 狀 。 當 時 的 演 藝 人 , 紛 紛 離 開 香 港 這 個 暫 時 太 平 的 孤 島 , 投 身 內 地 參 加 抗 戰 。 戰 後 直 至 文 革 結 束 前 , 香 港 左 派 影 圈 是 受 排 擠 的 , 但 仍 有 不 少 人 為 了 理 想 而 投 身 左 派 影 圈 。 八 九 民 運 時 , 大 批 演 藝 界 人 士 上 街 向 北 京 暴 政 示 威 … … 。 種 種 表 現 , 都 說 明 他 們 視 藝 術 事 業 為 良 心 事 業 。

然 後 , 鄧 麗 君 去 了 , 梅 艷 芳 去 了 。 在 中 國 絕 對 權 力 的 壓 力 與 龐 大 市 場 的 誘 惑 之 下 , 演 藝 人 也 紛 紛 以 利 益 掛 帥 。 06 年 阿 嬌 被 偷 拍 , 演 藝 人 協 會 一 幫 人 兇 悍 地 帶 頭 大 呼 小 叫 , 今 年 淫 照 曝 光 , 他 們 不 指 摘 同 行 的 缺 德 , 卻 說 是 「 香 港 人 的 悲 哀 」 , 又 有 人 說 是 「 合 成 照 」 , 而 至 今 沒 有 人 出 來 承 認 「 合 成 照 」 之 說 是 錯 誤 的 。

我 們 不 禁 如 梅 麗 史 翠 普 般 問 : 「 承 認 自 己 做 錯 事 是 不 是 這 麼 困 難 ? 」 筆 者 真 是 希 望 , 陳 冠 希 在 記 者 會 上 , 拿 出 勇 氣 去 承 認 做 錯 事 , 也 盼 望 英 皇 集 團 拿 出 勇 氣 承 認 淫 照 「 用 移 花 接 木 手 法 製 造 」 是 說 錯 話 , 演 藝 人 協 會 也 拿 出 勇 氣 對 自 己 的 護 短 承 擔 錯 誤 。

任 何 時 候 , 坦 誠 都 是 最 能 讓 人 接 受 與 原 諒 的 表 現 , 掩 飾 只 會 越 遮 越 醜 。

一 位 大 陸 作 家 前 天 在 本 報 撰 文 說 : 「 香 江 娛 樂 圈 半 個 多 世 紀 來 的 各 色 故 事 在 歲 月 流 淌 中 各 領 風 騷 , 已 經 濃 縮 鬱 結 成 一 代 代 華 人 的 集 體 記 憶 。 那 麼 雨 打 風 吹 過 後 , 東 方 之 珠 的 造 星 機 器 又 用 甚 麼 來 續 寫 這 個 厚 重 傳 奇 ? 」

要 續 寫 這 個 傳 奇 , 只 有 靠 演 藝 人 拋 棄 虛 偽 , 誠 懇 地 面 對 真 實 , 重 新 把 演 藝 視 為 良 心 事 業 。

  1. Alex的文章,說李怡的文章搞錯了,阿嬌根本沒出席由大衛城文化中心主辦的「貞潔校園開學禮」。不知李怡會不會承認自己錯了。其實李怡隨意拿網上資訊當作事實來報導已不只一次了,我以前也寫過,最近他不但沒有改正,又重錯一次。 []
  2. 當然陳是不會說的,因為一說就可能有法律責任了。所以警方也一定說他們沒有錯,至少在法律上沒錯。 []
  3. 如阿嬌。 []
  4. 當然你會說她們其實已不算最差的一群。 []
  5. 舉例如任白,又或者很多外國歌手 []
  6. 寫到這裡想像到起一個近期地地鐵見到的廣告標:「佢有買那本肉照門特刊,佢一定係蘋果/壹傳媒讀者。」 []
  7. 有位記者朋友訪問完宋以朗,用半諷刺的口吻跟我說天天把各大報章的對照比較的宋以朗根本沒甚特別,很多學者都做過。的確沒特別,但一直持續地做,除了無聊之外,不是一種毅力的表現嗎? []
  8. 當中竟然包括了高調聲稱會教肉照門的嶺南大學,我差點以為是嶺南中學。不是當大學生是傻瓜嗎? []
  9. 我之前就說過,香港人一談性就出亂子,中大學生報就是經典失敗案例。 []
  10. 應該可以視作代表蘋果官方立場的社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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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Responses to 讀李怡《蘋論》有感

  1. potato says:

    除了有關陳冠希應該要向鍾亦天道歉一點外,非常贊同主的意見。陳冠希在事件中有責任,但他虧欠的並非鍾亦天。事實剛好相反,鍾亦天在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下傳閱陳冠希的私人照片,這行為一定程度上傷害了陳冠希及其他有關人士,要受害人向加害他的人道歉,有何道理。鍾亦天跟其他參與傳閱照片的網民一樣在道德上是有所虧欠的,亦可能犯了法,不是人多扮弱勢就可以顛倒黑白。

  2. KAGE says:

    其實…很奇怪。雖說今次報紙不是揭發者,只是報道者,但要是有關公司想阻止報紙繼續刊登相片,理應以侵犯私人權之類的理由,去法庭告傳媒一狀。不知為甚麼,好像沒有任何藝人公司有如此行,是因為在網流傳無格的都滿天飛了,紙上風行有格的也不算甚麼?

    李怡在上一篇的評論有批評其他傳媒的,也給自己建了道德高地:「虛偽的還有部份傳媒。它們打道德的旗號,不但批評藏有淫照,觀看淫照者,甚至還批評報道淫照風暴的傳媒,指摘刊登經過剪裁的照片。揭發事實真相,應是傳媒的本份。尤其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或打扮成純情小天使的藝人,揭發他們的真面目正是為那些被偶像愚弄的Fans敲響警鐘,告訴他們這些人的虛偽本性,使他們醒悟。」根本是以Interest of public裝成public interest去辦。

  3. bujiushiwo says:

    |鄧 麗 君 去 了…..| ??? Teresa Teng never went to Mainland China. Once again, Li Yee did not do his homework.

  4. lcl says:

    The way I read it, he means Teresa Teng passed away, died. Then years later, Anita Mui. It’s like saying after their passing, there is little or nothing left in the show business conscience.

  5. bujiushiwo says:

    Thanks lcl. Those lines was ambiguous.

    Let’s say you read it correctly, then my comment would be: I am not sure if one can say that Teresa Teng and Anita Mui were the last representative (or champions) of the so called “show business conscience”. Li was simply over stretching. Teng has her strong Taiwan background and Mui, I am not sure about her |conscience|. Don’t mean to criticize Mui, I am just saying that it’s really pointless to use “conscience” to judge people in the entertainment industry.

    And ironically, Li doesn’t raise a bit of criticism against what Apply Daily and the Next magazine are doing to exploit people, not just in this nude photo case, but in numerous other cases.

  6. bujiushiwo says:

    BTW, I don’t think that all consumers are more moral than the actors and actresses. If “平日追捧的原來是如此醜陋如此不濟的人物”, then those (the ones who uploaded the photos, viewers of the nude photos, the media, Li Yee etc) are all as”醜陋”, if not more, as the so called idols.

  7. lcl says:

    Duke, with all the footnotes, your post reads more like a research paper than a blog post. Not that I am complaining, I am just saying.

  8. pris says:

    個人覺得近期較中肯既評論是出自林奕華
    http://www.littleoslo.com/cnt/home/?cat=6
    link from littleoslo

  9. bujiushiwo says:

    Lam Yick-wah has definitely made a critical appraisal of different parties, especially those who condemn EDC and the women.

  10. potato,我這樣說的確不妥。

    KAGE,難怪他可以替蘋果寫社論,這就是該報的立場吧。

    bujiushiwo,消費者永遠是對的,自然不用講甚麼良心。蘋果,還有其他蘋果化的傳媒最懂這一條。你喜歡看,我一家登。

    lcl,這個網誌插件是在學者chainsaw那邊見到問他介紹的。他的是註解,我呢,是因為寫文經常有題外話,把題外話都撥成FOOTNOTE,是無辦法的辦法。

    林奕華談性不慌張,卻能看透我們的慌張。

  11. 小奧 says:

    李怡是日《蘋論》又有新作。

  12. agnesleung says:

    你這篇文章使我想起昔日讀社會學時寫論文的方法,很好啊!很欣賞這樣的寫作態度。
    這陣子都在想,作家長的可以做點甚麼呢?我也寫了一篇有關事件的感想 (評論就不懂寫了=P)。其中最後一點,是看了這篇後的想法,也引用了這篇文章。謝謝。

  13. PCCW says:

    FW: 蔡子強﹕除了天真和傻之外,還有對錯﹗

    【明報專訊】香港最值得一提的spin doctor,當然不是劉細良 ,又或者何安達 ,而是英皇娛樂王牌經理人──Mani霍汶希。

    朋 友劉細良在未加入政府之前,曾經與筆者在《明報》一起撰寫這個專欄,其中一篇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談到:在香港,spin的文化,最成行成市的,並不是 本地政

    壇,反而是娛樂圈;最值得參考的spin doctor心得,不是什麼心戰室實錄,而是英皇娛樂王牌經理人Mani霍汶希的手記。

    「每 天具體執行spin功能的人士,最專業的是一幫娛星經理人,當藝人醉酒打人或被狗
    仔隊伏擊,甚或拍得與北方佳麗上房過夜照片時,他們便要與『乜周物周』的 娛樂總編『拆』,提出交換條件,希望影響編輯手下留情,平時飲茶灌水免費晚餐演唱會『飛』少不了,所以大家周不時見到一些明星無端端上封面,而且係正面報 道,就知
    道是幕後spin doctor發功了。」

    我想兩年多之後的今天,如果細良有機會再重寫同一篇文時,他一定會加上這個新的素材──周一阿嬌 的記者會。

    機關算盡的發言和記者會

    短短分半鐘的記者會,140多字,機關算盡的發言,滴水不進,我敢打賭,當中一定有很多公關和法律顧問的意見。

    不 是嗎﹖事件的對錯,以「我承認以前係好天真同好傻,但係現在己經長大了」短短兩句說話,輕描淡寫的帶過,相片的真偽,完全不再提及,要迴避的,當然是其公 司英皇集團當初「移花接木」的指控,及可能的法律責任,而「天真」和「傻」兩個形容詞,更與Twins一貫苦心經營純情、可愛形象,配合得天衣無縫。

    霍汶希更聲明,英皇所有藝人將永遠就事件封口,不會再評論事件,美其名為免事件擴大,令藝人受到傷害;而阿嬌的發言不長於分半鐘,不設記者發問,這都可確保新聞報道時,可以讓「官方」苦心設定的版本,原原本本出街,避免讓傳媒斷章取義。

    阿 嬌發言前,歌迷送上一個寫上:「一定繼續撐孖女,We Support Twins Forever」的蛋糕;發言時,又有秩序地排在後方高舉「一定永遠支持Twins」的燈牌;發言後,又大叫「支持你」、「支持你」……的口號。這簡直是 一個經過精心策劃的電視畫面。有報章暗示,歌迷由公司一手包辦。

    Timing也是一絕,記者會的明日,剛巧就是老闆新股上市的日子,恰好趕得及「拆彈」。

    對錯、教訓,都被spin一一掩蓋

    但問題正正是,愈把問題這樣輕描淡寫的帶過,就愈把對錯、責任、教訓等重要問題,一一掩蓋,令社會把學費白交了。

    我並不是一個性觀念保守的人,兩個人,關了門,如何男歡女愛,本來不需要旁人指手劃腳。但問題是,今次牽涉的都是公眾人物,是被公司、傳媒、電台(包括港台 ), 甚至政府部門,力捧的年輕人偶像,對後生仔有覑重大的示範作用。當這些藝人義不容辭的走去當什麼「滅罪、禁毒、太陽計劃……之星」時,在讓自己增添人氣, 接受群眾和鎂光燈簇擁之外,他們有否想過自己一言一行的社會責任呢﹖如果阿嬌只是一個寂寂無聞的尋常普通人,不是公眾人物,我們就有更多的理由,對她更加 包容。

    又或者,如果她是未夠18歲的「後生女」,我們也有更多的理由,對她更加寬容;但一個成年人,一個27歲的成年人,就不能單單以一句「天真和傻」,來迴避對錯,迴避責任。

    我想大家的要求十分簡單,闖禍不是世界末日,沒有人要求從此要讓你永不翻身,但最起碼,不能文過飾非,對錯、責任、教訓等問題,要有一個交代。
    事件中,有什麼對錯﹖

    上月27日,即事件爆發的首天,英皇集團曾公開聲稱相片是遭「移花接木」,並就事件報警,究竟當中是否有人「報假案」、誤導警方、誤導公眾﹖
    事件中,有什麼公眾意義﹖

    在性觀念開放、Snapshot、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阿嬌是否應該講清楚事件對自己所造成的切膚之痛,以及從中汲取到的教訓﹖
    這些都不是純粹供大家茶餘飯後「八卦」,而是關乎到下一代成長的重大話題,但是今天在spin的考慮,spin的文化下,都被一一放過。

    或許你會指摘我以一個男性霸權的角度來看整件事,那麼我介紹大家看看徐詠璇,周三在《信報》其專欄所寫的文章:

    「阿 嬌以『天真』和『傻』這些純情、可愛的字眼,將事件輕輕帶過。是她真的不覺得拍這些四級照片有何不妥?抑或是她旁邊的人拍拍心口,告訴她一切等閒?……令 人失望的,是阿嬌有太多人包庇照顧,令她也繼續沉溺在虛偽、荒淫、跟紅頂白的最劣的娛樂圈染缸裏。這次過了關,厚覑臉皮,博大家忘記,久而不聞其臭,還贏 得個『勇敢』面對人生的稱號。背誦了這一大篇話之後,她可能長大了,只是,不見得變好了。」

    在性觀念開放、Snapshot、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我想徐詠璇正正道出很多母親心中對女兒的擔憂。

    以前娛樂圈提到化妝師,人們只會想起「輝哥」(陳文輝);今天提起化妝師,大家恐怕想起的,卻是Mani。而比起前者,後者為藝人化的妝,或許更加巧奪天工;化妝前後,更加判若兩人。

    作者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80215/faa1h.htm

  14. Yau says:

    看罷蔡的文章,無論蔡和徐的立論,都有一個假設,就是阿嬌有做出下流的事。
    但我只覺得,她最錯的,是她的認錯,很不幸地,扭曲了全香港的價值觀。

    我先一步一步來分析︰

    如果我們認為婚前性行為和自拍是個人的事,和道德無關,她不是放蕩,亦不涉及蔡蔡子的”性觀念開放、Snapshot、後生女對自己身體警戒心日減的今天”提問。 所以無必要道謙。

    如果指責關於移花接木,問題出於英皇,並非阿嬌

    如果指責在她的玉女形像,便不可以有婚前性行為,這只是外人一方情願的假設,阿嬌有部份責任,但大家為何又對張栢芝責難呢?

    如果指責在於她被偷怕時的表現來對照自拍,這是偷換概念,正如妓女不代表可以被強姦

    如果問題在於阿嬌曾經說過不會如<公主復仇記>咁蠢拍照,她是說謊,理應道謙,但不是天真問題。(但誰人從來沒說謊)

    蔡蔡子說什麼”滅罪、禁毒、太陽計劃……之星”,這一定要處女才可以做嗎?阿嬌從來無做過”貞潔之星”

    我不明白李怡說的虛偽是什麼,如果因為玉女形像,正如以上所說,這只是假設;如果指謊,這就是說謊,不是虛偽。我又會在想,若有記者問各位會不會自拍的話,妳會怎回答?

    我倒得對香港最大的影響是,只要我們想看,只要和自由有關,我們就可以去做而不論道德。只要警方或法庭有做錯,我們便應隨便發佈,我們便是有道理,甚至可以胡亂指責人。
    女的應該要保守,不應婚前性行為或自拍,因為我們是中國社會(但我們又可以應該開放,要在網上發佈不雅照片)
    你說廣大市民傳媒和阿嬌比,那一個虛偽,我不知大家怎想,我會選前者。

    阿嬌的記者會的最錯,在於胡亂認錯,這簡直大力撥動虛偽市民的火焱,香港人一片泛道德主義,卻又不會自省其身,正是令我最悲傷的事

  15. Pakkin says:

    謝謝你的分享,轉貼了你這篇的連結,在這裡:
    http://pakkin.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_18.html
    Pakkin

  16. Daniel says:

    李怡是有更正的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0213&sec_id=4104&subsec_id=15333&art_id=10747701&cat_id=32&coln_id=93
    (留意最後一句)

    不過看來不情不願
    除了用上”據指”而沒道歉外
    同一天的李八方仍在大做網民如何吹捧李怡的文章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0213&sec_id=4104&subsec_id=15333&art_id=10747825&cat_id=45&coln_id=20

    事實上
    由那天開始
    該集團的用意已是十分明顯了
    利之所在
    有時顧不了那麼多良心

    可是又有如此多人願意被無良心的人利用
    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17. bujiushiwo says:

    Agree with the comments by Yau and Daniel.

  18. 湯面 says:

    你好,平常有空都會來此讀閣下文章,很認同閣下的說法(當然我也有我一番見解),想在我的blog中連接閣下這篇文章的link,可以嗎??

  19. 小奧,立場已定,自然戰鬥到底,只要分勝負,不會理對錯。

    agnesleung,謝謝你不介意還喜歡,你的文章拜讀了,坦誠寫的文章自然比懷有目的的好讀,稍後再加連結。

    PCCW,不太明白你貼人家的文章來留言是想表達甚麼意思,其實你可以用自己的說話來說明。說回那篇文章,阿嬌很可能有錯,只是她的對錯與我無大關係,她的道歉也不是這個意見。我想不到有大造文章的必要。當然,有些人以此為生的,寫評論對他自己來說是有必要的。

    Yau,如果說觀眾也是同樣好傻好天真,我也不能不同意的。

    Daniel,你說「有如此多人願意被無良心的人利用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我深有同感。這個比我見到阿嬌的照片更錯愕。

  20. whydoit? says:

    “阿 嬌 終 於 站 出 來 面 對 傳 媒 與 公 眾 了 。 她 是 遲 早 一 定 要 出 來 的 , 因 為 她 不 會 願 意 放 棄 她 的 演 藝 事 業 , 她 所 屬 的 公 司 也 不 想 放 棄 這 隻 生 金 蛋 的 鵝 。 她 說 , 她 以 前 很 天 真 很 儍, 但 現 在 已 長 大 了 。 短 短 幾 句 話 , 她 沒 有 承 認 做 錯 過 甚 麼 , 但 實 際 上 已 承 認 淫 照 不 是 移 花 接 木 的 合 成 照 了 。

    事 實 上 , 阿 嬌 以 前 並 不 天 真 , 並 不儍 , 她 的 天 真 無 邪 的 小 天 使 形 象 , 是 假 扮 出 來 的 。 她 前 年 在 偷 拍 事 件 後 痛 哭 流 涕 , 表 示 以 後 無 顏 面 對 視 她 為 偶 像 的 小 朋 友 。 她 有 一 次 看 到 兩 個 影 星 接 吻 , 表 示 很 惡 心 , 說 自 己 不 會 這 樣 做 。 她 出 席 由 大 衞 城 文 化 中 心 主 辦 的 「 貞 潔 校 園 開 學 禮 」 , 明 確 表 示 拒 絕 婚 前 性 行 為 。 她 說 這 些 話 的 時 候 ( 06 年 ) , 同 時 在 拍 淫 照 。 本 報 留 言 網 中 , 有 人 說 : 「 大 家 鄙 視 的 不 是 你 的 放 蕩 , 而 是 你 的 虛 偽。”

    Be true to yourself and to others, unless you have a selfish reason not to.

    Why choose what you not want others to know?

    “There are three classes of men; lovers of wisdom, lovers of honor, and lovers of gain.”

    “The blame is he who chooses.”

    “What it lies in our power to do, it lies in our power not to do.”

    “Plato is dear to me, but dearer still is truth.”

    “Without truth, I know not how man can live.”

    “Hold faithfulness and sincerity as first principles.”

    “Kindness in thinking creates profoundness.”

    From caring of others comes moral courage!

    Why do it?

  21. Zaku says:

    虛假聲明和報假案等等事情,當然不會是當事人一個去決定的行為~
    難道藝人們在台前所受的歡呼和愛戴又是他們一個人的努力的成果嗎?
    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刻特地提醒人們,他們所做的虛偽的表現,
    都需要由背後的利益集團去分擔呢?

  22. Pingback: 有尊嚴,才可重新上路 « Pakkin / Wegmarken

  23. Rocky says:

    我覺得人類見到d相會有四種反應
    1. 立即相信d相係真 – 我覺得咁太武斷
    2. 立即相信d相係假 – twins fans 咩
    3. 合埋眼唔睇 – 我不是教徒
    4. 有懷疑, 問下人真定假
    鍾亦天同大部份人都係第四種, 我唔覺得佢在道德上有錯
    至於法律上有無錯, 一來未審, 二來而家唔駛審, 三來即使打官司, 因為法例不適用於互聯網, 因此有好多可以爭辯的地方及未能定義的地方, 即疑點. 真係打起上來甩機會都唔細, 之前的連結男同古惑天皇罪成只因佢地唔打就認罪.
    因此不論在道德上同法律上我都唔認為鍾亦天有問題

  24. 粗眉仔 says:

    李怡老了…
    他現在是吃著某傳媒的奶,有奶就是娘,無可厚非。
    別看李怡現在一副反共義士的口吻,他以前可是個不折不扣的左仔哩。
    立論不同以為高,某傳媒的「李」「陶」雙絕可堪為當中之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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