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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omments on: 後記是法國大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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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My own private Aberdeen</description>
	<pubDate>Tue, 02 Dec 2008 07:38: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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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Duke aka 公園仔</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74</link>
		<dc:creator>Duke aka 公園仔</dc:creator>
		<pubDate>Sat, 28 Jun 2008 05:05:5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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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方潤，你這麼說也有道理。

misstaipo，我也不明白。

Frostig，哪裡來都歡迎的。我同意「性工作者」與「妓女」有很大不別。

mayonnaise，類似感思的思想，我想佛教也有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方潤，你這麼說也有道理。</p>
<p>misstaipo，我也不明白。</p>
<p>Frostig，哪裡來都歡迎的。我同意「性工作者」與「妓女」有很大不別。</p>
<p>mayonnaise，類似感思的思想，我想佛教也有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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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方潤</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72</link>
		<dc:creator>方潤</dc:creator>
		<pubDate>Fri, 27 Jun 2008 09:05: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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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mayonnaise: 都唔奇，老母自細跟鬼佬大，所以一向教在下要對服務員講「唔該」。(佢講「多謝」，不過我覺得太誇張了，畢竟不是你送我，我要付錢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mayonnaise: 都唔奇，老母自細跟鬼佬大，所以一向教在下要對服務員講「唔該」。(佢講「多謝」，不過我覺得太誇張了，畢竟不是你送我，我要付錢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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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mayonnaise</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9</link>
		<dc:creator>mayonnaise</dc:creator>
		<pubDate>Thu, 26 Jun 2008 10:10:3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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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在英國, 可能基督教的感恩文化仍有影響力, 顧客在享用完服務多會向服務員/巴士司機說謝,  這和香港及其他亞洲國家有很大差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英國, 可能基督教的感恩文化仍有影響力, 顧客在享用完服務多會向服務員/巴士司機說謝,  這和香港及其他亞洲國家有很大差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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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Frostig</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8</link>
		<dc:creator>Frostig</dc:creator>
		<pubDate>Thu, 26 Jun 2008 04:07:28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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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是從 Fongyun 那邊過來的。

以我理解，「性工作者」指的範圍不只「妓女」，也包括「熱線工作人員」、「黃片演員」等...... 所以兩個用詞之間有很大分別，不只是「政治正確」單一原因。　

我覺得，上面說原文形容的「弔詭」，不單單指「賣春者」與「顧客」的特殊情況，更適用於整個社會。上面說的「弔詭」，我接收到的是「（要付錢的）顧客為服務供應者做『義工』（義務的啊！）」，「所以」弔詭......  

P.S. 在最正規的「法國餐」裏面，每一道菜式都有規定，總共有 13 還是 14 道「菜」（sorbet 也是一道菜），其中一道是「魚」，所以，我想法國人應該不討厭吃魚吧？！ :-P（以筆者對法國文化的理解和對法國人的認識，不單是法國的沿海地區，整個法國都很流行海鮮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是從 Fongyun 那邊過來的。</p>
<p>以我理解，「性工作者」指的範圍不只「妓女」，也包括「熱線工作人員」、「黃片演員」等&#8230;&#8230; 所以兩個用詞之間有很大分別，不只是「政治正確」單一原因。　</p>
<p>我覺得，上面說原文形容的「弔詭」，不單單指「賣春者」與「顧客」的特殊情況，更適用於整個社會。上面說的「弔詭」，我接收到的是「（要付錢的）顧客為服務供應者做『義工』（義務的啊！）」，「所以」弔詭&#8230;&#8230;  </p>
<p>P.S. 在最正規的「法國餐」裏面，每一道菜式都有規定，總共有 13 還是 14 道「菜」（sorbet 也是一道菜），其中一道是「魚」，所以，我想法國人應該不討厭吃魚吧？！ :-P（以筆者對法國文化的理解和對法國人的認識，不單是法國的沿海地區，整個法國都很流行海鮮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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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misstaipo</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7</link>
		<dc:creator>misstaipo</dc:creator>
		<pubDate>Wed, 25 Jun 2008 15:24: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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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最不明白是為何要面容扭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不明白是為何要面容扭曲&#8230;&#82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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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方潤</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6</link>
		<dc:creator>方潤</dc:creator>
		<pubDate>Wed, 25 Jun 2008 08:07: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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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法國人喜歡吃魚吧﹖:p

不過我倒從反方向看。
你問跟嫖客談「責任消費」，事情有多荒誕?
其實荒誕，在香港講這番話肯定荒誕。

你要記住，香港是一個「有錢使死人」的地方，從來都不會講「消費者對服務員」有何責任，只有劉華提醒你「今時今日咁既服務態度係唔得既」。
就連茶餐廳侍應也要被人呼呼喝喝，貴為「專業人士」(唔一定要醫生)一樣要俾客戶無理取鬧，你點可能期望嫖客會尊重妓女﹖
所以竟然發生這種事情，記者當然覺得「荒誕」。

你幾時見過有人出面搞《茶客約章》，要求禮貌對待伙計﹖

荒誕的不是妓女，也不是記者，而是這個喜歡講道德但又冇禮貌的城市。</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法國人喜歡吃魚吧﹖:p</p>
<p>不過我倒從反方向看。<br />
你問跟嫖客談「責任消費」，事情有多荒誕?<br />
其實荒誕，在香港講這番話肯定荒誕。</p>
<p>你要記住，香港是一個「有錢使死人」的地方，從來都不會講「消費者對服務員」有何責任，只有劉華提醒你「今時今日咁既服務態度係唔得既」。<br />
就連茶餐廳侍應也要被人呼呼喝喝，貴為「專業人士」(唔一定要醫生)一樣要俾客戶無理取鬧，你點可能期望嫖客會尊重妓女﹖<br />
所以竟然發生這種事情，記者當然覺得「荒誕」。</p>
<p>你幾時見過有人出面搞《茶客約章》，要求禮貌對待伙計﹖</p>
<p>荒誕的不是妓女，也不是記者，而是這個喜歡講道德但又冇禮貌的城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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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Duke aka 公園仔</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3</link>
		<dc:creator>Duke aka 公園仔</dc:creator>
		<pubDate>Wed, 25 Jun 2008 01:16: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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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應該澄清一下，否則就對不起林沛理。

林沛理不同意「隨便用『性工作者』一詞來代替妓女」，這點我是附和他的，但他本身沒有說妓女一詞是中性的。相反，他甚至說「妓女」個髒字眼。他的觀點是，我們不可以因為這個詞語髒就弄個「性工作者」來迴避。所以ivy，現在可以繼續使用「妓女」這個帶有評價的詞語，而應該避免使用「性工作者」來淡化或含糊其詞吧。

認為「妓女」是中性的，純粹是我本人，而且似乎亦只有本人。我自己以為，妓女也不過是一種職業，就是比較卑微，如「垃圾佬」，也不是壞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如果是要稱呼某一個妓女，可以叫她的名字，可以叫她「姐仔」，如果是討論事情或者報導新聞，說「某妓女被姦殺了」不是比「某性工作者被姦殺了」清晰得多嗎？後者說起來，不知死者是男是女，也不知他是不是純粹的卡拉OK伴唱，還是要賣身。

demin，「性工作者」沒有比「妓女」更具歧視意味啊，林似乎也沒這樣說的。相反，「性工作者」是意圖減低歧視意味，可惜不成功，只是自欺欺人，自我感覺良好。要看不起妓女的，不會因為「性工作者」這詞的普及而改變。

又，我思考不夠慎密，把「妓女」和「性工作者」的討論搞得不清楚，不好意思。然而，這不是本文原來的重點，因此，我這樣很失敗。

dbdb，醫療是白色巨塔，我不懂了，只覺得港大李嘉誠醫學院的前院長林兆鑫都可以被控33項欺詐和盜竊罪，可見醫生也不一定比妓女高尚。或者星屑醫生可以多說幾句吧。《美元硬過人民幣》沒有讀過，香港寫小說的人其實愈來愈少了，讀的人就更少。

謝謝各位幫忙解釋法國大餐。為何法國大餐會多舊（件）魚呢？我也不知道。我覺得自己寫這篇也有點法國大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應該澄清一下，否則就對不起林沛理。</p>
<p>林沛理不同意「隨便用『性工作者』一詞來代替妓女」，這點我是附和他的，但他本身沒有說妓女一詞是中性的。相反，他甚至說「妓女」個髒字眼。他的觀點是，我們不可以因為這個詞語髒就弄個「性工作者」來迴避。所以ivy，現在可以繼續使用「妓女」這個帶有評價的詞語，而應該避免使用「性工作者」來淡化或含糊其詞吧。</p>
<p>認為「妓女」是中性的，純粹是我本人，而且似乎亦只有本人。我自己以為，妓女也不過是一種職業，就是比較卑微，如「垃圾佬」，也不是壞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如果是要稱呼某一個妓女，可以叫她的名字，可以叫她「姐仔」，如果是討論事情或者報導新聞，說「某妓女被姦殺了」不是比「某性工作者被姦殺了」清晰得多嗎？後者說起來，不知死者是男是女，也不知他是不是純粹的卡拉OK伴唱，還是要賣身。</p>
<p>demin，「性工作者」沒有比「妓女」更具歧視意味啊，林似乎也沒這樣說的。相反，「性工作者」是意圖減低歧視意味，可惜不成功，只是自欺欺人，自我感覺良好。要看不起妓女的，不會因為「性工作者」這詞的普及而改變。</p>
<p>又，我思考不夠慎密，把「妓女」和「性工作者」的討論搞得不清楚，不好意思。然而，這不是本文原來的重點，因此，我這樣很失敗。</p>
<p>dbdb，醫療是白色巨塔，我不懂了，只覺得港大李嘉誠醫學院的前院長林兆鑫都可以被控33項欺詐和盜竊罪，可見醫生也不一定比妓女高尚。或者星屑醫生可以多說幾句吧。《美元硬過人民幣》沒有讀過，香港寫小說的人其實愈來愈少了，讀的人就更少。</p>
<p>謝謝各位幫忙解釋法國大餐。為何法國大餐會多舊（件）魚呢？我也不知道。我覺得自己寫這篇也有點法國大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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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dbdb</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2</link>
		<dc:creator>dbdb</dc:creator>
		<pubDate>Tue, 24 Jun 2008 05:38: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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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韓東小說《美元硬過人民幣》中有一篇講一位妓女跟兩位男主人公的故事,其中一個是吹牛皮能手,唉,香港無可能有這種小說吧?</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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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ivy</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1</link>
		<dc:creator>ivy</dc:creator>
		<pubDate>Tue, 24 Jun 2008 05:30:4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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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Typo; should be "gau1".</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Typo; should be &#8220;gau1&#824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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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ivy</title>
		<link>http://blog.age.com.hk/archives/812#comment-213660</link>
		<dc:creator>ivy</dc:creator>
		<pubDate>Tue, 24 Jun 2008 05:25:3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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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同意樓上。而且我們完全可以將林沛理的邏輯「反」過來說：一些用詞如「妓女」不單有陳述意義 (descriptive meaning)，還包含評價 (evaluative meaning)──即是說，「妓女」這個詞是不可能價值中立的；你一用「妓女」這個詞來形容一個人，就無可避免地作出一個負面的價值判斷（另一個更明顯、哲學家Bernard Williams用的例子是「lewd」）。所以，若我們認為「妓女」一詞「疑似」指涉的屬性本身其實是價值中立的話，我們就應該反對使用「妓女」一詞，而另立一個更準確的用詞，否則我們會很難論證或說服別人被指為妓女的人不應被歧視。（注意這裏是說，不用另一個詞就不能論證，而不是說要「註銷」舊詞。）

我不是說這個推論正確，但我不覺得林沛理的推論比這個更正確。

另外，「多舊魚」即「多X餘」諧音，X是髒話（粵語拼音gau3？）。</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同意樓上。而且我們完全可以將林沛理的邏輯「反」過來說：一些用詞如「妓女」不單有陳述意義 (descriptive meaning)，還包含評價 (evaluative meaning)──即是說，「妓女」這個詞是不可能價值中立的；你一用「妓女」這個詞來形容一個人，就無可避免地作出一個負面的價值判斷（另一個更明顯、哲學家Bernard Williams用的例子是「lewd」）。所以，若我們認為「妓女」一詞「疑似」指涉的屬性本身其實是價值中立的話，我們就應該反對使用「妓女」一詞，而另立一個更準確的用詞，否則我們會很難論證或說服別人被指為妓女的人不應被歧視。（注意這裏是說，不用另一個詞就不能論證，而不是說要「註銷」舊詞。）</p>
<p>我不是說這個推論正確，但我不覺得林沛理的推論比這個更正確。</p>
<p>另外，「多舊魚」即「多X餘」諧音，X是髒話（粵語拼音gau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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