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3 2008

後記是法國大餐

Published by Duke aka 公園仔 at 5:46 pm under 我寫我想, 閒讀偶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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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明報MP+有個全版專題,《為鳳姐站出來-首個恩客義工組織-推廣嫖妓教育》

青年人有《青年約章》,我認為嫖客都應該有約章,作為嫖客,要對自己交代,不要矮化小姐,要關心對方的尊嚴。像是完成交易後,將錢扔在地上,這對她們的尊嚴是一種傷害。

據說紫藤這個以妓女1為服務對象的社工組織經常受到市民和一些道德團體批評,指他們間接助長淫業。紫藤旗下由嫖客組織起來的社工隊,不被人用奇異眼光看待、指責是宣淫的無恥之徒才怪。

明報這篇專題新聞本來好好的,令人納悶的是在那個畫蛇添足的後記

後記 弔詭的關係

作為女記者,訪問過程中最困難的工作並不是發問,而是避免面容扭曲。當性這個忌諱已經注入香港人的基因,跟嫖客談「責任消費」,我的骨頭肌肉提醒我,面前的事情很荒誕。

但我又問:鳳姐不是人嗎?人不是都應該被尊重嗎?若我們認同鳳姐同樣值得被尊重、認同社會要為她們做一點事,最有效的方法,也許是從教育嫖客開始。

順帶一提的是,當社會已經將賣淫徹底邊緣化,由嫖客們為鳳姐們擔任「義工」,也許是我看過最弔詭的關係。

妓女也是人,就如麻甩佬也是男人一樣,這一點其實根本無需要去反問,除非你曾經覺得妓女不是人,又或者覺得妓女是不需要人尊重。同一道理,嫖客也是人,嫖客也會有人性的。

實在不明白,跟嫖客談「責任消費」,事情有多荒誕;由嫖客們為鳳姐們擔任「義工」,有多弔詭?

也有人性的嫖客幫助也有人格的妓女,不荒誕、不弔詭。雖然不尋常,但很難得。

我雖然不能用「作為妓女」、「作為嫖客」,又或是「作為女記者」來做句子的開首,但我作為人,我可以理解到妓女、嫖客、記者、法官、醫生、社工、傷殘人士、毅進學員、立法會議員、警察、素食者、易服癖者、同性戀者、大學導師、政治助理都是人,而且都不過是人,某一個頭銜不一定就比另一個高尚。

後記:法國大餐者,如向和尚借梳,多舊魚,多此一舉也2

  1. 我同意林沛理的觀點,「性工作者」是語意不詳而且故作政治正確的詞語。妓女一詞跟紮鐵工人一樣,本身是中性的,歧視是來自閱讀者本身的眼光 []
  2. 內地讀者可能會不明白甚麼是多舊魚,這裡有更多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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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Comments »

    Comment by King
    2008-06-23 18:28:47

    記者之所以認為弔詭,是因為「社會已經將賣淫徹底邊緣化」。

    我也覺得有點弔詭,因為紫藤既然不認為妓女是低賤的行業,但卻推動嫖客,不,應該是性服務使用者,去「迫娼為良」(from 蘋果日報)….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3 19:00:56

    King,正因為被邊緣化了,所以才有紫藤這類在邊緣運作的組織吧。

    「迫娼為良」是有引號的,所以迫是指勸導而非強迫,這話明報也有引用。每個妓女當娼也有她的原因或者苦衷,由嫖客組成的義工隊去協助有意從良的妓女轉行,也不是很不合理吧?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3 19:06:08

    又,「性服務」語意不詳,打色情電話或者看色情電影其實也是在使用性服務,也可稱作性服務使用者,但他們卻不是嫖客。所以我會用妓女和嫖客這些字眼,文雅點可以選擇鳳姐和恩客。說話,盡量應該說清楚。

     
     
    Comment by King
    2008-06-23 19:16:56

    勸導也好,強迫也好,如果是為自己職業自豪,就不會想要退出甚麼吧?
    (實際上,我覺得如果有選擇,沒甚麼人會想做妓女的;所以,當有時看到紫藤,總覺得有點自欺欺人的感覺→例如「淫業是最古老的行業」….那獵人該閃到哪裡去XDDD)

    當然我也認同她們爭取妓女權益的。

    P.S. 對啊,我也超不爽那種政治正確用語….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3 19:35:45

    紫藤幫助那些無可奈可的妓女去維護自己基本的尊嚴和權益,例如警察不可吃霸皇餐,嫖客不可虐待妓女,讓妓女雖然要繼續皮肉生涯之餘也有點人生保障,怎樣自欺欺人呢?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3 19:37:26

    又,若是你也超不爽那種政治正確用語,那就最好避免使用。因為,這有點虛偽。

    Comment by King
    2008-06-23 22:52:49

    本來是想當作一種反諷,反而沒想到你會這麼大反應就是了….

    (Comments wont nest below this level)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3 19:49:26

    信報已開始試行網上版收費,我大膽在此轉貼一下林沛理這篇舊文:

    委婉詞背後的真相

    為什麼謊言說上一百次就會變成真理?那是因為反覆使用的字眼和詞彙自有其令人防不勝防的欺騙性,哲學家稱之為「the deceptive identity of the repeated word」。是故,當一種稱謂在傳媒的廣泛使用下變成習慣用語(common usage),便會慢慢建立起它的規範權力(normalizing power),將虛假的描繪成真實、扭曲的描繪成常態、荒謬的描繪成合理。

    這所以我們不可以隨便用「性工作者」一詞來代替妓女。將以賣淫為生的女性稱為妓女不是要將她們污名化(雖然這個稱謂無可避免會製造一定的標籤效應),而是要正視一個鐵一般的事實──賣淫出賣的不僅是肉體也是尊嚴──倘若有人在沒有選擇、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讓男人進入她們的身體才可以生活或者養家活兒;而大眾對她們除了歧視之外就是不聞不問,那就是一個不公義、不人道和不合理的社會。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覺得羞恥。

    難怪不管是學術界、社工界還是新聞界,都不介意稱妓女為「性工作者」。妓女的尊嚴事小,社會的面子事大,這個委婉詞可說是任重而道遠。打造這個稱謂的人,大概以為只要將「妓女」一詞變成一個沒有人敢用的髒字眼,它指向的現實、蘊藏的集體回憶和令人產生的聯想就會一併被塵封和埋葬。這當然是一廂情願和自欺欺人的想法。

    簡言之,像「性工作者」和「弱勢社群」這類遁詞能夠成為習慣用語,因為它訴諸我們的惰性及對現狀(status quo)的容忍和包辦,使我們無視問題的嚴重與迫切。關於這一點,英國作家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政治與英文》(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一書中早已說得非常清楚明白。他指出,委婉詞的最大特色是它的模糊、蒼白和沒顏色(colorless)。它一方面要扼殺我們的想像,另一方面又企圖抹去我們的記憶。它仿如文字上的義肢(verbal false limb),裝在原本健全卻遭摧殘的日用詞彙之上。

    其實委婉詞本身就是一個委婉詞,它往往不過是謊話的掩飾而已。在奧威爾膾炙人口的政治寓言小說《一九八四》裏,統治者透過消滅舊的語言和創造新的語言來控制人民的思想。新發明的語言系統叫做《新話詞典》(NewSpeak),新話系統以文字簡化為手段,純凈人的思想為最高目標,其字典編撰人更得意洋洋的宣稱,一旦系統完善,人民就連在思想上犯罪 (thought crime)也會變得不可能,因為文字一旦被凈化,大腦一旦被洗白,人民將沒有詞彙來進行思考和向別人表達。詞彙逐年減少,意識的範圍也就愈來愈小,新語言系統完善之時即革命完成之日,從此不會再有異端的思想在社會流通。由此看來,妓女這個名詞雖然既不動聽也不禮貌,但一個再沒有人用這個名詞的世界才真正令人毛骨悚然。

     
    Comment by dbdb
    2008-06-23 21:13:39

    無計啦,政府好多嘢都唔理,他們好忙,要大搞政治鋤你,妓女把聲細,邊有人理呀……..
    當我早輪聽到很多醫生向醫管局對著幹要求調整薪金時,醫生跟傳媒說”點解社會離棄我地”我心諗:唔好玩啦!這時候,我更覺得醫生是人,跟妓女完全無分別….

    中大話新開醫學課程,好似是多招200個學生,聽落是好的,但有d醫生反對,說醫生足夠,他們可能只從飯碗角色出發,而家天水圍/tung chung無醫院喎,人手好夠啤?你看,當局拿錢上四川是多麼濃於水呢….

    我真想問醫生,你寧願要短d工時,定做死,不時加人工呀,如果人工唔加,你工作時間小d,有無著數先,醫療質素有唔改善先?!所以我很不明白,政府時常請第三者做報告,到頭來是什麼都沒有改變,曾經何時,醫管局promise話病房無摺床,現在米仲有,他們的說話不可信………

     
    Comment by demin
    2008-06-24 04:57:50

    這所以我們不可以隨便用「性工作者」一詞來代替妓女。將以賣淫為生的女性稱為妓女不是要將她們污名化(雖然這個稱謂無可避免會製造一定的標籤效應),而是要正視一個鐵一般的事實──賣淫出賣的不僅是肉體也是尊嚴──倘若有人在沒有選擇、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讓男人進入她們的身體才可以生活或者養家活兒;而大眾對她們除了歧視之外就是不聞不問,那就是一個不公義、不人道和不合理的社會。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覺得羞恥。

    我不了解这里的名称变换的历史,也不是很清楚这里的厉害关系,只是有点不大理解这里的逻辑推理。我的第一印象(或传统印象)是,“妓女”一词不仅直白地标识着她们出卖肉体背后的社会不公义–贫穷、(黑社会)暴力等等;也标识着传统社会对这一行为的歧视,不管卖淫是不是出于被迫。而我对“性工作者”一词的第一印象是,它好像主要是被设计来改变或冲淡后者、也就是社会歧视的,而不必然是要取消对其背后社会不公的回忆或审视,当然可能会有这样的效果,但是用“妓女”一定会比用“性工作者”更能提升社会对卖淫背后的社会不公的认识(consciousness)吗?可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我只是真的不明白,“性工作者”怎么就变得比“妓女”更具有歧视意味呢?我的感觉是,不同的词有不同的context下有不同意思,完全视使用者的态度和意图而定,对“政治正确”的指控也不一定指政治正确的词本身有多大问题,而主要是指使用该词的人言不由衷、虚伪假面。所以我觉得一个词的改变本身对人的想法或许并不能造成多大影响,在社会意识大致不变的情况下,改用“性工作者”一词也不能如设计该词的人所想的那样改变或冲淡对妓女的歧视,充其量只是多了一个看似时髦的新词而已。至于Orwell,好像也没那么夸张吧,Orwellian society大概是在政治结构和社会环境改变的条件下语言的改变才有意义,光词汇的改变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的效果,况且现代社会每天都在制造新词呢。

    我很无聊,所以写了很多字,还请担待:) 还想请教的是,“多舊魚”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居然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

    Comment by ivy
    2008-06-24 13:25:32

    同意樓上。而且我們完全可以將林沛理的邏輯「反」過來說:一些用詞如「妓女」不單有陳述意義 (descriptive meaning),還包含評價 (evaluative meaning)──即是說,「妓女」這個詞是不可能價值中立的;你一用「妓女」這個詞來形容一個人,就無可避免地作出一個負面的價值判斷(另一個更明顯、哲學家Bernard Williams用的例子是「lewd」)。所以,若我們認為「妓女」一詞「疑似」指涉的屬性本身其實是價值中立的話,我們就應該反對使用「妓女」一詞,而另立一個更準確的用詞,否則我們會很難論證或說服別人被指為妓女的人不應被歧視。(注意這裏是說,不用另一個詞就不能論證,而不是說要「註銷」舊詞。)

    我不是說這個推論正確,但我不覺得林沛理的推論比這個更正確。

    另外,「多舊魚」即「多X餘」諧音,X是髒話(粵語拼音gau3?)。

    Comment by ivy
    2008-06-24 13:30:40

    Typo; should be “gau1″.

    (Comments wont nest below this level)
     
     
     
    Comment by King
    2008-06-24 13:05:40

    多舊魚 = 多餘 = 多此一舉

     
    Comment by dbdb
    2008-06-24 13:38:23

    韓東小說《美元硬過人民幣》中有一篇講一位妓女跟兩位男主人公的故事,其中一個是吹牛皮能手,唉,香港無可能有這種小說吧?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5 09:16:52

    我應該澄清一下,否則就對不起林沛理。

    林沛理不同意「隨便用『性工作者』一詞來代替妓女」,這點我是附和他的,但他本身沒有說妓女一詞是中性的。相反,他甚至說「妓女」個髒字眼。他的觀點是,我們不可以因為這個詞語髒就弄個「性工作者」來迴避。所以ivy,現在可以繼續使用「妓女」這個帶有評價的詞語,而應該避免使用「性工作者」來淡化或含糊其詞吧。

    認為「妓女」是中性的,純粹是我本人,而且似乎亦只有本人。我自己以為,妓女也不過是一種職業,就是比較卑微,如「垃圾佬」,也不是壞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如果是要稱呼某一個妓女,可以叫她的名字,可以叫她「姐仔」,如果是討論事情或者報導新聞,說「某妓女被姦殺了」不是比「某性工作者被姦殺了」清晰得多嗎?後者說起來,不知死者是男是女,也不知他是不是純粹的卡拉OK伴唱,還是要賣身。

    demin,「性工作者」沒有比「妓女」更具歧視意味啊,林似乎也沒這樣說的。相反,「性工作者」是意圖減低歧視意味,可惜不成功,只是自欺欺人,自我感覺良好。要看不起妓女的,不會因為「性工作者」這詞的普及而改變。

    又,我思考不夠慎密,把「妓女」和「性工作者」的討論搞得不清楚,不好意思。然而,這不是本文原來的重點,因此,我這樣很失敗。

    dbdb,醫療是白色巨塔,我不懂了,只覺得港大李嘉誠醫學院的前院長林兆鑫都可以被控33項欺詐和盜竊罪,可見醫生也不一定比妓女高尚。或者星屑醫生可以多說幾句吧。《美元硬過人民幣》沒有讀過,香港寫小說的人其實愈來愈少了,讀的人就更少。

    謝謝各位幫忙解釋法國大餐。為何法國大餐會多舊(件)魚呢?我也不知道。我覺得自己寫這篇也有點法國大餐。

     
    Comment by 方潤
    2008-06-25 16:07:52

    法國人喜歡吃魚吧﹖:p

    不過我倒從反方向看。
    你問跟嫖客談「責任消費」,事情有多荒誕?
    其實荒誕,在香港講這番話肯定荒誕。

    你要記住,香港是一個「有錢使死人」的地方,從來都不會講「消費者對服務員」有何責任,只有劉華提醒你「今時今日咁既服務態度係唔得既」。
    就連茶餐廳侍應也要被人呼呼喝喝,貴為「專業人士」(唔一定要醫生)一樣要俾客戶無理取鬧,你點可能期望嫖客會尊重妓女﹖
    所以竟然發生這種事情,記者當然覺得「荒誕」。

    你幾時見過有人出面搞《茶客約章》,要求禮貌對待伙計﹖

    荒誕的不是妓女,也不是記者,而是這個喜歡講道德但又冇禮貌的城市。

     
    Comment by misstaipo
    2008-06-25 23:24:23

    最不明白是為何要面容扭曲……

     
    Comment by Frostig
    2008-06-26 12:07:28

    我是從 Fongyun 那邊過來的。

    以我理解,「性工作者」指的範圍不只「妓女」,也包括「熱線工作人員」、「黃片演員」等…… 所以兩個用詞之間有很大分別,不只是「政治正確」單一原因。 

    我覺得,上面說原文形容的「弔詭」,不單單指「賣春者」與「顧客」的特殊情況,更適用於整個社會。上面說的「弔詭」,我接收到的是「(要付錢的)顧客為服務供應者做『義工』(義務的啊!)」,「所以」弔詭……

    P.S. 在最正規的「法國餐」裏面,每一道菜式都有規定,總共有 13 還是 14 道「菜」(sorbet 也是一道菜),其中一道是「魚」,所以,我想法國人應該不討厭吃魚吧?! :-P(以筆者對法國文化的理解和對法國人的認識,不單是法國的沿海地區,整個法國都很流行海鮮啊!)

     
    Comment by mayonnaise
    2008-06-26 18:10:30

    在英國, 可能基督教的感恩文化仍有影響力, 顧客在享用完服務多會向服務員/巴士司機說謝, 這和香港及其他亞洲國家有很大差別。

     
    Comment by 方潤
    2008-06-27 17:05:39

    mayonnaise: 都唔奇,老母自細跟鬼佬大,所以一向教在下要對服務員講「唔該」。(佢講「多謝」,不過我覺得太誇張了,畢竟不是你送我,我要付錢的……)

     
    Comment by Duke aka 公園仔
    2008-06-28 13:05:55

    方潤,你這麼說也有道理。

    misstaipo,我也不明白。

    Frostig,哪裡來都歡迎的。我同意「性工作者」與「妓女」有很大不別。

    mayonnaise,類似感思的思想,我想佛教也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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