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玩facebook的,雖然有些朋友會覺得無聊。無聊倒是真的,剛巧有些無聊的朋友可以一起玩,那就盡情無聊一下吧。早陣子讀到有些討論,說博客已經過時。你這樣嘩眾取寵,自然會有人反駁說BLOG未死。其實這樣的爭論才最最無聊。說facebook in, blog out的人就盡情facebook吧,說BLOG才是王道就繼續寫,我也相信BLOG還是會有人寫有人看的。

不過facebook和twitter/jaiku之類的工具也不是沒有用處的,你可以把調節它的封閉度,封閉到某一個圈子,然後讓你在朋友之間才敢展露的無聊安全地展露。這是我的做法,有時把怨氣和困惑jaiku宣泄了,就範不著再在博客上麻煩大家1在有些人會剛剛相反,會在博客上寫最私密的,也會有人用facebook來搞個人宣傳,甚至政治招攬。2

都無所謂啦,工具是死的,人卻是活的而且不可被規範,有些人就是要把個人的博客建構成人人都可以來吃碗大鑊飯的人民公社,有些人也可是拿留言冊當日記用,不一定要有個規矩的。

2008071201

說遠了,其實是想說說,我在facebook安裝了很地道很香港的古惑仔online。很震撼,特別是當自己無原無故的找了一個全不認識的「新仔」開戰,將對方打至「重傷」之後3,差不多稱得上文化衝擊 。你可以我說是大驚小怪,我打過一兩次的在線遊戲(online game)都只限於麻將或者Texas Hold’em。對於那些玩在線遊戲玩到被人偷了兵器或者要自殺的新聞,都是只有耳聞,沒有體會。

以前大家討論過甚麼網絡欺凌,得不到結論,我反而確切地覺得,自己走去攻擊不認識的玩家,相當有欺凌感。雖然我不是個性格和順的人,我還是覺得送送扭蛋或者替人餵養一下網絡寵物這樣娘娘腔的玩意比較和諧。

  1. 特別是那些看你看得不舒服的卻又自稱路過的。 []
  2. 今年選舉年,蛇蟲鼠蟻都爬出來了,看這個。 []
  3. 當然後來我很快就紮職成為「二打六」,面對比有興驗值的對手,多次「撩交打」都反被打至「重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