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嗰個美少女喺度玩緊NDS,又真係大叫Shake, Shake, Shake。她的意思是快d行、快d郁。正路應該用go、move等淺白英文,但見到佢阿sir揸住本Element of Style都俾人砌到飛起,唯有用Shake去代表Move啦,聽落去都冇咁普通。
題外話,本Element of Style雖然係為耶魯大學一年級生而寫,但只是一本簡單嘅文法書,對自小唔駛學文法嘅老外,當然有幫助。所以到今時今日,一d大學教授(例如哈佛嘅Greg Mankiw http://gregmankiw.blogspot.com/)仍力薦;不過相對於一d自少就學文法,熟讀High School Grammar、Chinese for English Students等早一輩嘅香港學生,真有d「小兒科」。難怪林才子「出言不遜」。
nds有些遊戲要用聲音的,但好像都是日語的
cow,應該是吧。不過我聽著又不似是日文。
呢幾日屈喺度,又冇乜嘢要加把咀,好得閒、好悶。好彩公國及時出咗條通識試題,姑且試吓作答,反正答通識題好似喺英基上課咁,既冇標準答案,又容易攞A*。答得唔好,俾個F咪算囉,千萬不要掟答卷。
題目很短,只得45個字左右。不過題目愈短愈難答。我依稀記得金大俠喺某一部小說曾經咁樣講:一寸短,一寸險。45個字不算太短,難度應有3.2分。我記得當年我考西南聯大入學試時,條數學題仲短,得15個字:「三角幾何共八角,三角三角,幾何幾何?」結果嗰一屆淨係得十幾個人合格,包括後來世界知名的楊、李二人同「仍經常受生活環境挑戰」的區區在下。
扯遠了。現在問題是「甚麼回事?」先審題:時間是早上,地點是公車,人物主角是美少女,配角是NDS,對白是Shake, Shake, Shake。要回答,先要睇下出題人有冇睇錯、聽錯,主角有冇講錯。
因為是早上,所以睇錯、聽錯嘅機會很少;不過出題人會唔會因為睇奥運而唔够精神呢?可能性好低,因為近日奥運搞出個假唱風波,相信大家都會睇少咗,有d仲一早佩備避運套添。
美少女三個字,是指美麗的少女(優才計劃剛到港林妙可的姊姊?) ,還是指美國的少女?以出題人對求真的執著,後者的可能性仲低過喺藍月亮遇到常哦。我敢打賭,唔親眼睇到本passport,他都不會說她是美國的少女。仲有,以我推算,蜜絲當時應不在身旁,所以出題人能全神貫注地評審:這是女,不是男;這是少,不是老;這是美麗的,不是美國的,是個beautiful lass,不是一個American beauty。
既然冇睇錯,那麽雖美色當前,聽錯嘅機會都應該好低。咁呢個美少女有冇講錯?出題人雖然冇睇錯人,但是有冇睇錯件配角?即係話嗰個NDS可能是電玩,也可能是電典(發聲電子字典) 。答案有如下幾個:
1. 嗰個美少女喺度用疑似NDS電典玩緊Word Smart擇字遊戲,大喊Shake, Shake, Shake。
相比於用「拿著一本殘舊的 Element of Style 的中學英文科老師」來形容本港的英語教學狀况,林沛理的文字雖具電影感,但較負面,且有强烈的主觀判斷在內;但出題人的場面調度更見功力,是以學生的角度去看問題,更带出學而時習之的正面訊息。出題人乃下一屆教育局副局長之佳選也,可喜。
2. 嗰個美少女喺度玩緊NDS,但手風唔順,猛咁話Shit!Shit!Shit!不過基於忠厚,為符合香港利益,出題人只好搖搖頭,將之化作Shake, Shake, Shake,以減低震盪力。
3. 嗰個美少女喺度玩緊NDS,又真係大叫Shake, Shake, Shake。她的意思是快d行、快d郁。正路應該用go、move等淺白英文,但見到佢阿sir揸住本Element of Style都俾人砌到飛起,唯有用Shake去代表Move啦,聽落去都冇咁普通。
題外話,本Element of Style雖然係為耶魯大學一年級生而寫,但只是一本簡單嘅文法書,對自小唔駛學文法嘅老外,當然有幫助。所以到今時今日,一d大學教授(例如哈佛嘅Greg Mankiw http://gregmankiw.blogspot.com/)仍力薦;不過相對於一d自少就學文法,熟讀High School Grammar、Chinese for English Students等早一輩嘅香港學生,真有d「小兒科」。難怪林才子「出言不遜」。
那會不會是任天狗之類的 game !?
不一定是日語的, NDS 很多 game 也有英文的版本
部份更有聲音記憶學習功能
我也覺得是sit! sit! sit! 懶音吧?
mum,你寫到咁長有又問自答。我巧感動。回應一下我能回應的:密斯當時不在場,不過我思疑這個不是太大問題的,我倆都喜歡偷聽偷看身邊的陌生人。不過我那個有問號的問題是「是不是我太落伍了?」似乎沒問人回答。那應該是好事還是壞事?
Dennis,也許是吧。
Le Vierge,也有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