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在巴士站看到《下妻物語》的電影海報,電影將於後天(六月二日)上畫。事有湊巧,兩個月多月前在這兒鬧得熱哄哄的Lolita討論,今天還能收到來自新西蘭的Cynth小姐留下很有意思的長文留言,令原來已很豐富的討論更加圓滿。我讀得感動到差點要哭出來。這樣的網誌對話,絕對不可由一兩把聲音可以做成。
因為這次討論,我和Lolita小姐阿蛋公主成為朋友,又認識了研究Lolita文化的Helena。當然更重要的,是認識到一些完全是自己認知以外的新事物,原來固有的成見變成了新的角度。長長的討論過後,我未必會因此喜歡上這種打扮,但肯定對Lolita有更深的認識,當中亦可悟出一些的做人道理。
《下妻物語》正式在港公映,不知道會否令Lolita更加流行。坦白說,Lolita在電影中只是gimmick。但我還是有點想去再看一次,因為土屋安娜演女版暴走族實在好看。
港台TeenPower網上節目《虛擬城市》錄音:
《拒絕平凡》系列之三《Lolita美麗任務》
Archive for May, 2005
你說:「雙方的這些人的說話不代表也不能代表背後默默耕耘的兩個官方,既然不代表甚麼,又何必回應這些遊離份子?」
你說的兩個官方,大概是指你和細仔吧。(還是你和小踢?)
這問題問得好。至少,我未聞有Xanga、Blogger或其他BSP(Blog Services Provider)的管理人員會如此插手。在我來說,你們似乎把討論組板主的角色和BSP管理人員的身份混淆了。就算是玩討論組,封鎖討論和改討論標題也是非常不智的做法,不智到難免教人要用小人之心去猜測你的動機。如果有人在Blogger.com玩抄文,Blogger.com不會去管,會任抄文者被人批評,如果問題很嚴重,頂多只要取消他的戶口便成。然後頂多發一個通告給所有用戶,講明規矩(如不能抄襲,不能貼裸照之類)。
Blog友對蛋撻的批評是死不了人的,繼續批下去自然會出現各種聲音,如批評過了火或不合理自然會有人出來說公道話(早前我寫科幻小說,也有正反兩面的意見)。討論過後大家對整件事會有更深體會,然後大家都像上了一課。小踢和你們官方所追求的「良好Blog文化」便會逐步形成。不知何解,你們選擇了高度介入,而且不是用Blog這個人人平等、高度透明的新媒體去進行,卻用了比較封閉、比較有權力分級、比較難參考引用的討論組去處理問題。
在良好的Blog文化下,Bloggers是不會以BSP或平台系統做單位作分類的。早前Blog界在討論Blog的定義時有一種自我反省,認為不應標籤Xanga的用戶是次一等的網上日記一族,現在我也看不出你們為何需要以Hompy官方代表的身份與Hong Kong Bloggers Group商討甚麼合作交流。在我來說,蛋撻不過是個別事件。
我有一個Hompy戶口,我開Hompy當晚,不足半小時內你和細仔便馬上留言,快到我不禁要問是不是做妹。後來細仔說牛肉君你不是妹,是「高層」。我既是Hompy的用戶,也有在Hong Kong Blogger Group掛單,但我想用一個平民百姓的非高層身份跟你說,在Blog界我最珍惜的不是團結和可以加入甚麼團體,而是可以獨來獨往寫自己的獨立見解和讀到不同看法的東西。在Blog界,我有意見會自己發聲(首選在自己的Blog,也會在不同的地方回應別人的Blog,並會利用trackback功能),如果我的話無人聽,不是我聲音不夠大,是我說的話不夠份量。
我很難理解,你有那麼多令人感動信服的想法,你又有是以Blog作為工作的「官方」,Netvigator出薪水給你,你好應該時時刻刻都盡量利用Hompy去作網上的交流。或至少,在你自己的Hompy也貼一份。把自己的東西放在自己的Blog內讓人理解,這也是「良好Blog文化」。諷刺的是,在你的Blog找不到你的真知綽見,反而要在小踢的Blog才能拜讀。
以你的身份(雖然你總在官方與個人之間游走),想Hompy壯大是理所當然的。但要與其他先行者爭一日之長短,先要放眼世界,我們的連結多多少少反映出我們的口味和視野。在你的「我的朋友」欄目,二十多位好友全都是Hompy用戶,我不清楚這是Hompy的限制還是你自己的選擇。我以為,你的朋友現在起碼也應有小踢吧。我瀏覽過一些Hompy網站,無論我怎樣點擊連結,我也走不出Hompy的地帶,我從未見過Hompy有提及和連結其他網誌,留言也大部份是Hompy人。
容我說過句不好聽的:封閉的環境,只會趕客,不能留客。不論你是一個普通的Blogger也好,Hompy的官方高層也好,這個問題你好好想想。如果你們平日有去看其他的熱門大站(如港燦筆記),或許不會把蛋撻的Hompy選為推介好站(我不相信你會因為蛋撻是你的好友而推介他吧)。
坦白說,隨著一些自由軟件或分享軟件的成熟,人們實在沒有必要依賴BSP去寫Blog,好處是沒有管理員,也不會像Blogger.com被內地鎖IP。當有出位言論時,也不怕有像細仔的和事佬走出來勸你刪文和寫悔過書。
其實我最想問,你是Hompy高層,你的職位是甚麼,是市場部的,還是技術開發的,為何你不像Blogger.com的人員,用真名寫Blog。發表個人意見你可以給自己一個虛擬身份,你可以是牛肉、豬肉、拜拜肉,但若要代表官方出來擺平事件,我以為有名有姓有職位名稱會較為洽當。
其實,真的需要你們出來擺平事件嗎?有Blog友替你們辛苦,說打份工而己。我也覺得你那份工作吃力不討好。
聽肥力的「吩咐」跑了去看三個多小時的足本《站臺》,三個多小時很快便過,簡直如主角崔明亮的青春一樣,轉眼即逝。
我坐在戲院裡直至所有字幕打出,我才離開。
三個小時《站臺》還有最後一場在星期日(五月二十九日)七時半於藝術中心放映。散場時下著大雨,沒有打傘的我身濕透。累極了再加上雨打,我想我快要病倒。還在寫這個,是希望你如果還未看過你《站臺》的話,不會錯過最後機會。
PS. 入場時遇上上次在電影節筆記吹水會認識的洛謀,他說他是特別再來看一次足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