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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ke of Aberdeen,老家在香港仔,故稱其網誌為「香港仔公國」,並自封公爵虛銜。其「公國」之二字被誤讀為「公園」,因此又被喚為公園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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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ly Archives: November 2005
誰沾了誰的光?
上回談《孤雛淚》,我說:「把《Oliver Twist》譯成《孤雛淚》,大概是想沾上著名音樂劇《孤星淚》(Les Miserables)的光。」Stairz.com的L/R昨夜傳來電郵,懷疑此說有誤(今日下午亦收到思存的留言,提出同樣的相榷)。 L/R謂,把《Oliver Twist》一書譯成《苦海孤雛》,是香港的情況而已,大陸和台灣似乎早便用上《孤雛淚》這個譯名。而《Les Miserables》一書中文譯作《悲慘世界》,L/R認為最接近法文原名及故事原意。音樂劇《孤星淚》是到1980年才以法語推出,1985年改成英語版,在百老匯公演時已是1987年的事,故應是先有《孤雛淚》一書,後來才有《孤星淚》音樂劇。嚴格來說,反而是通俗音樂劇沾了經典文學名著的光。 我用在Google搜尋求證,確發現了幾本出版已久,把《Oliver Twist》譯作《孤雛淚》的台灣書,足證L/R所言非虛,以少我說現在的電影譯名是沾音樂戲的光,實在有欠公道,故在此鄭重更正。 談起《Oliver Twist》的譯名,剛才在豆瓣查了一下,發現內地還有另一譯名,叫《霧都孤兒》。 *** 說到文章內容有誤,還不只這宗。六月的時候寫過一篇講Super 8菲林停產的消息。日前便有一位Bill兄留言指正,謂柯達公司只是把Kodachrome 40 ,改以較高檔的Ektachrome 64T代替,所以我說「Goodbye! Super 8」非常誤導。 我已攪不清這些技術問題了。無論如何,再次感謝Bill兄的指正。 雖然自己是出了兩次洋相,但我都情願是自己攪錯。至少,是通俗音樂劇沾了經典文學的光,Super 8原來未死! *** 連寫了自己兩件失禮事,好讓我找個借口寫一件自吹自捧的來平衡一下。 昨晚查看sitemeter的訪問來源,赫然發現有幾個是來自鳳凰衛視的BBS。再查下去,才發現八月十二日梁文道的《網羅天下》節目引用了本Blog。 梁文道之所以引用本Blog,是因為他當日在談伊布拉印飛列逝死一事,用了本Blog的材料,說Ibrahim Ferrer當天到美國領格林美獎,入境被拒的故事。 雖然內地的網民早前根本上不了本Blog(據說最近才解禁),我還是低B地樂上了半天。一方面感覺自己沾了道長的光,另一方面又夜郎自大的覺得其實是道長沾了我的光才對。
Posted in 我寫我想, 魔燈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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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哭得太厲害的《孤雛淚》
先長話知說,請大家去看好電影:大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原著、波蘭斯基導演的《孤雛淚》(Oliver Twist)。 《Oliver Twist》的中文名一般譯作《苦海孤雛》,電影的中文名譯作《孤雛淚》,大概是想沾上著名音樂劇(不是Opera/歌劇)《孤星淚》(Les Miserables)的光。但《孤星淚》其實也是出自一本名著,小說的作者是雨果(Victor Hugo),中文名譯作《悲慘世界》。不同的是,《苦海孤雛》是英國的,《悲慘世界》則是法國的。 不要以為我這樣「引經據典」,就很有文化。很慚愧,這些名著常被掛在口邊,我卻沒有讀過原著。 波蘭斯基拍的《孤雛淚》其實不算很催淚,也沒有拍得太長。對於沒有看過原著的我來說,覺得已成功將大文豪的經典重現。 看完電影,似乎明白了狄更斯的小說是為何被奉為文學經典。它的威力不僅僅在於文字上的技巧,而是以故事展現人性的能力,人性中有善、有惡、有恐懼、有堅強;人與人之間有階級、有偏見、有相助、有互信。狄更斯沒有把這些字眼直接寫出來,而是細緻地將人性的內涵收藏於故事之內。 《孤雛淚》可能有點粵語殘片的老套,但當中有一生受用的美德。回頭一看,你會發覺呼天搶地強催淚、強調復仇記恨的韓劇韓片(見拙文《長今娘親竟記恨》),實在多看無益。 《孤雛淚》中的主人公Oliver為了逃避孤兒院執事與童工僱主的迫害,赤腳由鄉下走到倫敦。令我想起當天阿松聲稱要將香港發展成東方曼克頓。你們知道倫敦、紐約、東京、甚至香港這類國際大都會是怎樣發展成嗎?不是資源,是人。這些地方雲集了全國甚至全球的精英。其實我們很多人的爺爺公公都是Oliver,他們為了生計從鄉下跑到來香港。能抵壘的,能熬下去的,怎會不是精英。現在香港的邊關半封了,不想當精英的也不能走,是精英的卻不能來。現在我們歧視新移民,其實相當可笑。 看電影前還在商務買了兩本書(其中一本是許煜、劉世良著的《勇敢新世界:互聯網的罪與罰》),看過電影後再次驚覺有很多應讀的經典名著都未曾讀,還買新書作甚?看來是時候省點時間,停買坊間的首輪新書(甚至可以省點錢,因為舊書可在網上合法免費下載)。 延伸閱讀:《Oliver Twist 他一個人》 by 21thfriend ●◎○ 本文內容有誤,敬請閱讀《誰沾了誰的光?》一文內的更正
Posted in 魔燈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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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Tag了:我的理想對象
前兩天Blog遊,記不起走進了哪個BLOG,BLOG主在當眼的地方放了條警告字句:「對不起,我不玩Tag!」我覺得蠻酷的。 但過尤不及,不寫就可以了,高調宣示自己不玩TAG,就變成了教條主義。其實玩不玩Blog Tag、玩不玩Blog Quiz、玩不玩Blog Pet、玩不玩K-Post、玩不玩水點,又或用不用Trackback、用不用Blogline(正確一點應說以RSS Feed讀Blog內容,不直接瀏覽網址,想/迫人家直接瀏覽,關掉RSS功能即可)、用不用豆瓣,用不用Creative Common緒如此類,用BSP(如Blogger.com、Hompy、Sinablog)還是用Blog program(如Wordpress、Typepad),按自己喜好去選擇,以自己的判斷去決定,無需執著。最重要,還是的你寫的文字,你的內容。 早陣子大家玩怪癖Tag,我發過點牢騷。我感到納悶的是,怪癖不怪,大家(包括自己)都沒有好好把握機會說說心底真話,怪癖變成了炫耀性告白。 新一輪的Tag是「我的理想對象」,本來一個很不錯的題目,可以讓自己反省一下到底最愛是啥?但得讀了一些,還是虛幻和浮誇居多。 我想著這個題目,用姜文在《陽光燦爛的日子》中叫自己說老實故事的心情作自我調查,到頭來還是冒出了很多不切實際的「理想」,因為我自己也不是理想的對象。 所謂理想,不是對方擁有甚麼優點,而是對方的缺點在你來說不但不成問題,而且只有你才懂得欣賞。 舉一個例子,你喜歡頸上有皺紋的女人,只有你才會欣賞她的皺紋,對方會很珍惜有你,對方也不用改變甚麼就能捉緊你的心。 這個例子可能有點怪,再舉一個,某男子人甚吝嗇市僧,眼中只有錢,眾人都說他cheap,但你卻喜歡他的精打細算,你自己也是個一毛錢也算盡的人。這樣的話吝嗇市僧就是你的理想情人的條件之一了。因為一個大方豪爽的男人,你心底裡受不了,大方豪爽比吝嗇市僧搶手,你也爭不到(因為你也cheap)。 已找到工作的哲學家最近提出倫理哲學思考題,問上了年紀的女人是否應該容許對自己的身體已提不起興趣的愛人去找其他青春少艾洩慾,引起了激烈討論(詳見《你還愛我嗎?》的連結)。我以為哲學家(或其他有此想法的男人)要找到理想對象不難,要注意的是:一)不要找三貞九烈的烈女,二)找個不太愛你(或只愛你的金錢)的女人,一般富豪的太太們都不介意(或不能介意)先生在外有風流。至於unemployed或只打份工的有沒有這個條件,就要看雙方的造化了。 所以,找理想情人,應從缺點入手,缺點都能接受,才算理想。 李敖在清華說:「自由和愛情一樣,都要列舉的,大家知道不知道英國的伯朗寧詩人,讓我怎麼愛你呢,讓我一句一句數出來,為什麼呢,我愛你眼睛,愛你鼻子,愛你耳朵,泰格爾說愛女人的麻子,陀斯駝耶夫斯基說愛女人的腳指頭。那是清單,開清單… …」 但正如我沒有跟大家分享我真正的怪癖一樣,我不打算在這裡開我的清單。反正清單裡的內容已具體落實在密斯大埔和田中麗奈她們身上。 或者你會說,太誇張了吧。我告訴大家,她們都像貓。 謝謝即將火熱的Tag,遇上從不認識的讀者,還誇獎我這個胸無半點墨的人「很有文化氣息」,雖知是過譽,但自我感覺良好的程度,比當作家尤甚。得人因果千年記,得人花帶萬年香,所以不能隨便說:「對不起,我不玩Tag!」
Posted in 不要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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