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August 2006

我來得太晚了

我們希望保存私隱,但同時也希望把一部份見得人的私隱公開,好讓我們展示自已的獨特的一面,所以名人、藝人,都樂意接受採訪,跟記者分享某件傢具、某幅名畫、某個魚塘背後的故事。 我不是名人,也沒有引人入勝的故事,但無論如何,是Alex交棒過來。來來來,歡迎光臨,進來參觀我的桌面。 簡單介紹一下,大頭的女生是我在老家(今天有位記者朋友跟我說,男人老狗不應用「娘家」這個字眼,用「老家」會不會好一點呢?)的桌面,手拿著DoCoMo手機的廣告女郎是田中麗奈。她的桌布我收藏了不少,以前我還安裝了一個wallpaper changer,每天自動換新桌布。後來電腦壞了重裝了一次Windows,就選了這張。 在公司的那張桌布也是田中麗奈,但說到底也是辦公地方,加上女士多,不好意思太張揚的把美女的大頭貼出來(還也影響工作呀)。曾有朋友見此桌布以為相中人是密斯。 說起來,這次桌布tag我似乎沒有見過有桌布是偶像名人的,這實在令我有點意外。就算嫌日本美女太過浮誇,以少也可以貼貼柯德莉夏萍或奇勒基寶。當然囉,如果本身用的桌布是比堅尼女郎或肌肉型男,老實的貼出來也的確要點勇氣。如何真的有人如此,我會非常敬佩他/她。 在大埔家的桌面也是美女,這個半睡未醒的美人叫Woo Woo,用背脊托著她的頭比較淺色的是Momo,舊訪客大概知道她們是誰,不用我多介紹了。你見到這張照片比較大,是按了比例的,家中用的是一年間跌價跌得很厲害的19″ Mon,resolution自然高一點。 在家的電腦都是用Windows XP,公司的卻是Mac OSX Tiger,我初加入這家公司時,他們每人一部Mac PowerPC,我則獲分配到一部當時最新的第一代iMac,幾年間公司的Mac機都升級至iMac,然後又被我逐步換成Dell,現在反而只有我仍在用那部17″ eMac。 基本上我不用桌面捷徑的,但日子一久就會積存了一些沒有存放好的文件檔,因為現在要見人,我藉機把桌面打掃乾淨,把那些私人的東西都收藏起來。 現在幾部電腦都沒有用wallpaper changer,我已有好一段日子換桌布了,公司用的那張,更是已用了兩三年。 我來得太晚了,你們都玩過了這個遊戲了吧,我就把接力停在這裡。今天下午還收到另外一個Tag,其實早前在一些內地網站見過,也是個很適合用來展示優雅品味的,現在已傳到香港來。

Posted in 不要認真 | 19 Comments

不消費就可以了

阿嬌更衣被偷拍,看著她在螢幕前眼淚大顆大顆的滾出來。套用哲學家的術語,我在「消費」她的悲哀。 「看到一單娛樂新聞」變成了「消費著一單娛樂新聞」,當中的學問太深奧,我實在攪不懂。直覺喜歡文思哲的朋友都喜歡用「消費」這個字詞,但他們用的時候往往不是談經濟,而是談道德。談道德不錯,道德談得多會讓人覺得你懂道德、有道德。 消費要道德嗎?你用了二萬元買了一部高清LCD電視,道德不道德呢?旁晚百無聊賴,你光顧了樓上的妓女又花了八百元,完事後遇上沒見多年的舊女友,她剛在朗豪坊與友人吃了一頓日本菜,也是八百大元,是不是她花的八百元就比你花的八百元更有道德呢? 將「消費」這個字詞注入道德元素,甚至加進負面含意,我們是創造了新解釋,還是破壞了它原有的功能?我不知道。 *** 林輝說方向集團藉阿嬌事件猛轟壹仔(正確一點是肥老黎),可是方向集團自己也狗仔隊和風月版,是有口罵人沒口罵自已。 林輝攪錯了。 方向集團猛轟壹仔固然有它的「私人理由」,方向集團本身要批評是一回事,如果本身有狗仔隊或風月版就不能批評阿嬌事件和作為老闆的肥老黎,是錯誤,道理不通。 狗仔隊以跟蹤方式做採訪,這手法過份進取而且可能會侵犯私隱,可以另作批評,但阿嬌不是做了甚麼有娛樂新聞價值的東西而被狗仔隊拍到照片。要攪清楚,這不是用紅外線長鏡拍到的甚麼香艷鏡頭,而是在更衣室內偷拍。 這是純粹偷窺畫面,沒有新聞內容,連八卦新聞內容都沒有。 藝人成了名沒有了私生活,我們叫食得咸魚抵得渴。連更衣都被拍,就不可與狗仔隊混作一談。否則這是對從事狗仔隊工作的記者的一種冒犯,同時也便宜了肥老黎。 我們看風月版是因為有性趣,因為男人咸濕,看了咸相咸古會快樂,這是一種消費,跟你花了八百元去沖涼按摩一樣,是你情我願雙方愉快的一買一賣。如果你說報紙是「入屋」的所以不應有風月版,這個可以討論我也基本上同意。 要看色情的、想看裸體的,這很正常,有何不可?你們的道長梁文道不是說他用《龍虎豹》的內頁包著《存在與時間》來看,又在專欄說他買咸帶的往事嗎?色情的東西可能要被監管但不應被消滅。每個成年人都應該享有包括看咸書讀咸古得性趣的權利,年紀太少的年青人要偷偷看,也無傷大雅,誰年少時沒有對性有過好奇呢? 然而以上一切關於風月版呀咸書咸帶呀,都跟阿嬌事件無關,不可相提並論。前者是好色,後者是賤格無品。林輝這樣說,是對從事風月版編採工作的朋友的一種冒犯,同時也再一次便宜了肥老黎。 阿嬌事件的扑街賤格程度,比狗仔隊和風月版嚴重得多。 *** 有些事情不需要談得太複雜。退一步談我們常常病疚的傳媒生態,最近看宋以朗報導New York Yankees棒球手王建民決定不再接受台灣傳媒訪問的事件,其中選譯了台灣蘋果日報記者兼棒球記者聯誼會會長姚瑞宸對事件的回應。姚承襲了一貫香港壹集團「必要時認錯,永遠不改過」的作風,他說: 對此事件,不論我有沒有扮演任何角色,身為記者,我願向社會大眾致歉,但也請閱聽大眾想一想,如果八卦不對,你們是不是應該繼續堅持? 宋以朗把婉轉的推諉譯白了: On this affair, irrespective what role I may or may not have played therein, I must apologize to the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我寫我想 | 27 Comments

西棟午前六時半

舊書店中不找書卻遇上1993年出版的舊CD。包裝完好。 老闆娘看了又看一時間也不懂開價,我不懂還價殺價只會裝著一副不買也沒所謂的樣子,問了價就左顧右盼扮作心不在焉。 「35元。」 成交囉。我高興,老闆娘也應該高興。 就此反覆地播放著。

Posted in 不在西九 | 4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