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December, 2009

前幾天的假期一開始,很多朋友的facebook status都表達了憤慨,掛起了黃絲帶。不知何解,我掛了好幾次,照片都打回原形。
讀著這些status,有些咀咒,有些咆哮,有些悲傷,有些說自己愧為中國人。有一句是已經不寫blog的老網友寫的:「哀莫大於心不死。」這句話我一直揮之不去。
我希望積極點,卻也久久找不到積極的基點,後來勉強的寫了一句:
可能會感到很無力,甚麼都做不到,但有些事還是可以做的,例如記住梁美芬博士所發表的「專業」意見。
梁美芬是甚麼人呢?維基說:「香港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2000年獲頒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立法會議員,九龍城區議員,西九新動力召集人,專業會議成員,前民建聯成員。梁美芬的丈夫乃來自內地的法律教授王貴國,現為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而且,她是一位基督徒。據說,粱女士參加地區直選時,有基督教團體,呼籲教友支持她。是的,梁議員是香港市民以直接選舉方式選出來的。當然,我們的直接選舉,有非常奧妙的比例代表機制,所以30位議員當中,能包括了幾位相當有特色的新進議員,跟立法會投票時的分組點票機制同樣奧妙。
梁議員說了甚麼呢?我參考的是應該能比較理解梁議員的星島日報(我可沒有參考生果日報啊):
熟悉內地法律的法律學者、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當局對劉曉波的判刑過重,在內地同類案件,通常只判三至五年。她指,外國領事聲援劉曉波,有可能引致當局加重對劉的刑罰,「因為佢(中央)可能更加覺得,其實劉曉波不是劉曉波,而是好多外國勢力在背後,可能造成一些反作用,也不出奇。」

朋友在facebook打趣回應:「我向來也認為,梁美芬不是梁美芬。」自己已經不是自己了,這句話有意思。
我反而有興趣知道的,是梁大律師說「在內地同類案件,通常只判三至五年。」有哪些案例佐證,因為我今天讀信報毛孟靜(粱大律師在選舉上的手下敗將)引述一張近年以言內罪的良心犯名單,當中的判刑大都多於三至五年。
一、師濤,二○○五年因通過雅虎發了一封政府文件給海外網站,給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刑十年。
二、任自元,因撰寫文章及討論成立「大陸民主陣線」,○六年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年。
三、高智晟,○六年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二年。
四、楊天水、因網上發表文章,二○○六年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二年。
五、力虹,○七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六年。他給診斷有肌肉萎縮症,要求保外就醫但不受理。
六、郭飛雄,網上異見者,○七年就「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於秘密關押期間遭電棍擊打等酷刑逼供。
七、陳光誠,為殘疾人士維護權益,○七年給以「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三個月。
八、呂耿松,因網上發表文章得罪了浙江地方官員而遭打擊報復,○八年「煽動顛覆」罪成,判刑四年。
九、胡佳,因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和接受採訪,○八年給以「煽動顛覆」罪,判刑三年半。
十、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庭,將於聖誕日宣判,二十八日將在獄中度過五十四歲生日……
我倒不相信,一個13億人口大國的政權,要怎樣炮製一個人,會被外國人的言論所左右。「炮製」一詞我倒是最近才重溫,感覺很廣東話,例如我很討厭的家長會跟小孩說:「陣間先炮製你!」
再揭兩頁報紙,讀到練乙錚的〈國家不解釋〉,甚有同感,尤其是未段談到我們香港人自己的表現:

劉案判決後,本地當權派絕口不談有罪判決的對錯,倒是城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梁美芬博士有新穎見解:量刑太重是外國政府說三道四的結果。這用是什麼法律理由呢?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民在本國受審,外國人「說三道四」,被告便罪加一等,法律學者應該認為是這個國家的司法或法制有問題罷,怎會把這個法律過錯委諸別人呢?外交部指摘外國說三道四還可以,但那絕不應該影響本國司法!看來,城大乃至本港其他法律學院師生就梁博士這個理解深入討論一下,會很有意義。
國家都不解釋,你跑出來亂嗡當護法作甚。
今天是劉曉波生日,祝他安康,「生日快樂」四個字實在有點難以啟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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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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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聖誕究竟是甚麼呢?交換禮物?派對時光?電影的黃金檔期?看過了周兆祥的《薇微語》,再看看每日經過的銅鑼灣,我總覺得聖誕就像在加速消耗這個地球,增加碳排放。
不過Merry Christmas之後總有一句Happy New Year,提醒大家一年就這樣快要結束了。
就此借這個臨近年末的節日,跟今年來過這裡的朋友說聲謝謝,說句老土到爆的話:「你的瀏覽和留言,是我寫下去的最大支持。」祝你們每天都活得好,心中富有。
PS. 好彩laichungleung提一下,差點忘記了給credit,免費stockphoto來自stock.xchng,我可沒能耐拍到那麼有水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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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貼出擬似周秀娜模仿對象的Pink Girl,出自橫尾忠則。我們在金澤21世紀美術館,碰到的正是他的限期展覽《未完的橫尾忠則-你的是我的、我的是我的》(Tadanori Yokoo Incomplete – What’s yours is mine. What’s mine is mine./未完の横尾忠則ー君のものは僕のもの、僕のものは僕のもの )。
橫尾作畫不是以一幅做單位,而昰一個一個項目的畫,同—個糸列畫很多幅,而且系列是沒完沒了的,不斷有延續篇,稱展覽為「未完的橫尾忠則」,就是這個原因。副題「你的是我的、我的是我的」本來是一個集體創作坊的名稱(做的正是橫尾作品的再創作),借用到這次展覽也相當適合。

你嘅即係我嘅
系列的延續,有時來自別人的作品。例如這個,30多幅畫作全部取材自法國畫家亨利.盧梭(Henri Rousseau)的作品。橫尾像翻拍經典那樣重繪這批十九世紀的名畫,驟眼看來幾乎是抄襲,但細看就拿發現他是在顛倒經典。他把盧梭的自畫像改造,把他的身體縮小,相對巨型的調色盤留在空中,其將作品稱為「以準確的比例繪畫盧梭的模樣」。盧梭的原作充滿純樸的鄉土味,連畢加索也讚盧梭的畫天真爛漫,但落到橫尾手中,都成了他的黑暗暴力別注版:白天變了黑夜、海上的輪船翻沉了、馬車旁的狗被輾斃了、嬰兒手抱的洋娃娃變成了烈酒、端莊的砲兵隊長變成了露體狂,就連盧梭自畫像的鬍子也被移到夫人臉上。對於我這樣對畫是一曉不通的人來說,竟也覺得非常有趣,一幅一幅的比較著原作和橫尾的認真惡搞,大呼過癮。

我嘅都係我嘅
除了將別人的東西挪作己用,橫尾也「翻炒」自己的系列。他在30歲時(1966年)在兩個月內畫了20多幅粉紅女孩,其中一幅就是「周秀娜」,近年他重畫這批作品,現在對照著來看,也覺相當有趣(見上圖,左邊的兩幅繪於1966年,他在2002年將兩幅畫結合成《錢湯》(Bathhouse))。橫尾的作品,由始至終都是一點正經沒有,他說重新演繹Pink Girls,是要確認一下自己能否依然感受到當年的那份年青。
網上搜索了一下,據說橫尾不只作畫,他年青時跟寺山修司熟絡,加入過寺山的地下劇團「天井棧敷」,又曾與三島由紀夫共事過,70年代時跟最近被起訴的篠山紀信去過印度。他去年首度出版小說,還得到了泉鏡花文學獎。看作品之前,我從來未聽過橫尾忠則的名字,是盲打誤撞的欣賞了這位藝術家40多年來的作品,但怎樣來看,他都不是位泛泛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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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字路」横尾忠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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